【獨媒報導】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被指去年有4個月的收入超出領取長生津的限額,而未有告知社會福利署,被控四項欺詐罪。他早前認罪,押後至今早(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示,考慮謝坦白認罪、社服令報告顯示有悔意,辯方律師亦確認了謝犯案是出於魯莽,故此認為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足以反映案件嚴重的地方,最終每項控罪判處120小時社服令,4項控罪同期執行。
謝世傑認罪 案情指沒披露收理大報酬及社工註冊組織款項
被告謝世傑(現68歲,報稱社工)承認4項欺詐罪。案情指,謝於2023年6月6日到東涌社署公共福利組提交長生津申請表,報稱每月收入為5,000元,惟謝未有披露在理大擔任兼職導師的收入及以社工註冊局身份出席會議的酬金,當中4個月的收入超出限額,不符合資格領取長生津,可是謝未有告知社署及歸還多收的長生津。
上次聆訊中,張官聽取辯方求情後,認為可以先探討社會服務令的可行性,遂下令替謝索取社服令報告,押後至今早判刑,並下令謝向法庭交還涉案的16,780元,再法庭轉交予社署。
辯方:被告以粗疏方式計算、魯莽地未告知社署收入超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