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政府提出把《逃犯條例》修例草案繞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在6月12日直接提交大會作恢復二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下午召開長達4.5小時的特長會議,討論修例去向。內會共收到九封信件反映意見,包括民建聯周浩鼎提出,由內會撤銷成立法委員會的決定。公民黨郭榮鏗在會上,揶揄及問周浩鼎在寫信要求內會撤銷法案委員會的決定前,是否又私通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或是個人意見,「你有無私通李家超呀?」
主席李慧琼將保安局及議員的信件作合併辯論。民主派質疑內會沒有撤銷委員會的決定,民主黨鄺俊宇率先發言,質疑直上大會是不適合的做法,又認為信件內容會互相排斥。專業議政的莫乃光則不滿李慧琼的開場白,認為社會普遍要求撤回修訂,而不是希望向前走,「唔應該將意見性嘅加入文件囉。」

朱凱廸
朱凱廸質疑周浩鼎的建議不合規程,認為不是由內會成立法案委員會,而是議員同意成立法委員會審議法案,所以周的建議不應作表決。
工黨張超雄認為,李慧琼的安排值得商確,重申內會應先討論議員提出的書面意見,而不應把李家超的信件列作首項決議,「顯然已違反《議事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