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的雨傘運動,「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名參與者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法官陳仲衡今頒布判決書,每名被告至少有一項罪名成立。
戴耀廷、陳健民不求情 只要求法庭不判朱耀明監禁
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發起和平示威,並不是基於貪念、慾望或憤怒,他們秉持和平非暴力原則,並沒有為了個人利益。
其中戴耀廷和陳健民希望法庭不要考慮他的個人背景,亦不需考慮刑罰對於他個人的影響,因此不會向法庭呈交任何求情信。
戴耀廷及陳健民均希望,法庭考慮朱耀明的健康狀況,不要判處禁閉式的刑罰。南非的社運人士、教授撰寫求情信,讚揚朱耀明是真誠的基督教教徒及熱心人權事務。
在陳官的批准下,朱耀明以廣東話在犯人欄內陳情,表達無悔、無怨、無遺憾,期間旁聽席傳來嗚咽聲。他陳情結束後,獲庭內人士拍掌鼓勵。
辯方:邵家臻健康狀況不佳 望法庭考慮社會服務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