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以17票反對,否決毛孟靜提出只處理台灣部份修例的臨時動議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今日討論政府建議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刪去條例中不適用於中國其他地區的條文,以及刪除由立法會審議附屬法例移交協定地區以外逃犯的程序。民主黨涂謹申形容今次修例比《基本法》第23條嚴重,「醉翁之意不在酒」。民主派提出三項臨時動議,要求將先處理與台灣方面移交逃犯的安排、設立「日落條款」,全遭建制派否決。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早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時,他開場發言是表明今次修改法例的觸發點,是一名香港人在台灣涉嫌殺害另一名香港人,他返回香港後因本港與台灣未有移交逃犯協議,無法跟進該宗兇殺案。李家超認為屬法律漏洞,未能彰顯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