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鄉郊代表選舉明年一月舉行,將會在現有的709條鄉村中將選出共1540名村代表及街坊代表。選舉管理委員會提議就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作24項修訂,今日(12日)開記者會交待詳情;其中一項修訂為要求參選人簽署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行政區的聲明書。選管會主席馮驊表明,DQ候選人與否屆時將交由選舉主任決定。
在今次的建議修訂中,選管會要求候選人簽署一份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書,馮驊指此舉目的是將鄉郊代表選舉與和其他選舉看齊。他指現時香港的各項選舉,即行政長官選舉、立法會選舉及區議會選舉均要求候選人簽署相關聲明。他認為有需要引入至鄉郊代表選舉,讓候選人清楚明白《基本法》有關條文。
記者問到如果有候選人不認同的話,是否會遭到DQ。馮驊回應時只稱,個別取消資格事件由選舉主任負責,並指「選管會冇職能亦冇角色」進行監管;選管會不會對此作出任何詳細指引。另外,被問到選管會如何處理有關修訂的反對聲音,馮驊則未有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