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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案,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多名警員作供稱案發時受傷,其中有警員稱忍痛繼續執勤至清晨,亦有警員稱清晨出院後再返回衝突現場執勤。重案組探員方偉祺作供講述第二被告李諾文的被捕經過時,被辯方質疑說法跟其警員記事冊所寫的內容不符。控方又展示多件呈堂證物,包括盾牌、盔甲、梁天琦的宣傳旗幡、本土民主前線單張及衣物等。
警員稱被磚頭擊中受傷 清晨出院後續執勤
警員徐建豪出庭作供,稱當晚警方防線在砵蘭街推前了數步後,便已被磚頭擊中頭盔。他形容衝擊力很大,令面罩左邊打中嘴,即「暈一暈」,並發現上下咀唇均有1厘米傷痕。他報告警長後,便離開防線往醫院求診,獲兩日病假。
警員邱龍杰作供稱,2月8日晚回旺角警署拿胡椒噴劑和水劑到砵蘭街後,一直有參與警方防線的推進。他稱被磚頭擊中多於一次,雙膝膝頭和右前小腿受傷。他指自己忍痛繼續執勤,至2月9日清晨6時15分才向上級報告受傷,此後被送往仁濟醫院,獲得2日病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