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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樂行:「問心無愧」 對學校「詫異、震驚、失望」

(獨媒特約報導)被指在佔領浸大語文中心一事,威嚇教職員的中醫五年級學生陳樂行,今午在多名浸大教職員及議員陪同下見記者。他表示自己在過程中並無作出任何恐嚇行為,問心無愧。相反浸大對他受恐嚇卻不聞不問,對他作出「暫時停學」處分,表示「詫異、震驚、失望」。

陳樂行表示,他上週三他參與到學校語文中心的抗議行動,便返回廣州實習。他指當時在 facebook 已收到恐嚇訊息,部份稱「黨媒要留意你,要睇路」。陳樂行感謝浸大中醫學院一名老師,自行留在廣州保護他。他指醫院方面亦收到逾百個恐嚇,醫院總機也無法運作,接線手亦受到粗口恐嚇。他與老師商量後,決定即時(本週二)乘坐晚上的火車在廣州東過關,平安返回香港。

陳樂行對昨日下午校長錢大康,稱在記者問及下表示不知道陳樂行受恐嚇感到詫異。他指他早已透過區議員楊雪盈向校方求助,「佢無可能唔知道」。陳樂行又指,剛收到校方通知他有三個罪行,分別是阻礙學校管理活動、有不恰當的行為及危害大學群體的人身安全。他對校方停學的決定表示相當不理解,校方對他的人身安全漠不關心,他指自己無傷害任何人、無破壞任何公物,質疑錢大康「危害」的標準。

浸大學生會會長劉子頎:會嘗試繼續上課 學生明遊行抗議

圖:劉子頎指會嘗試繼續上課

(獨媒特約報導)浸大校長錢大康聯同輔導長鄧裕南昨召開記者會,宣佈對「佔領」語文中心爭取撤銷普通話畢業要求的學生作出處分,其中學生會會長劉子頎及中醫系學生、港語學召集人陳樂行被勒令暫時停學。劉子頎昨晚接受獨媒訪問時稱,會嘗試繼續上課。有學生組織昨晚收集簽名聲援兩人,遭保安阻止。學生會則發起明日下午,在校內遊行抗議。

浸大指二人違反《學生紀律程序》10.1,當中列明若學生對大學其他成員安全構成危險、破壞大學正常運作。學生事務處處長、學生事務委員會可要求學生暫時停學,或暫時拒絕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劉、陳兩人昨指對決定感到「不可思議」,並形容為「制度暴力」。

劉子頎指根據紀律程序,停學的處分暫時為限制他不准上課,但他仍能出入浸大校園,亦繼續能在校內宿舍居住。他指學生會仍在商討後續行動,亦有與其他學生代表繼續溝通。劉指現打算繼續上課,要視乎校方會否派員阻撓。他指若校方阻撓,而影響其他同學上課的話他會離開。

此外,有學生代表正計劃對校方懲處發起後續行動,校務議會的學院學生代表計劃在本周五發起罷課行動,暫未落實,需再與其他學生代表商討,亦會考慮包括聯署、校內遊行等方式回應。

浸大保安組阻止學生簽名行動聲援

去年12月19日,台灣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以及四名成員侯漢廷、林明正及陳斯俊等四人,因涉嫌觸犯《國家安全法》(下簡稱《國安法》)而被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住家,並把四人帶回調查局。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我們邀請台灣的著名律師呂秋遠從法理層面剖析事件。呂律師除了是執業律師外,亦是東吳大學助理教授,經常在網絡及媒體發表評論,被稱為「網紅律師」。

1. 這次被捕事件後,中國大陸政府的國台辦稱台灣政府「採取各種手段對主張兩岸和平統一的力量和人士肆意打壓和迫害」。逮捕王炳忠等人是民進黨政府「打壓和迫害」藍營/統派人士的舉動嗎?

這次的事件是從周泓旭的案件(涉嫌策動台灣政府公務人員交付情報)而來的。周泓旭是一位在台灣已因違反《國安法》被判刑的中國人,在搜查他的過程當中,發現他不只接觸台灣的公務員,還在他的電腦裡搜出了關於他跟新黨的三位幹部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等人的聯絡資訊。這些聯絡資訊包含了在台灣發展組織的相關計劃。從這個計劃,調查局才會約談,請他們三位當周泓旭案件的證人。

本月澳門政府推出《網絡安全法》(下簡稱《網安法》)的公眾諮詢,引起關注。諮詢內容以「配合社會發展」為由,指出《網安法》能打擊網絡犯罪。雖然諮詢內容亦提到《網安法》將保障居民的私隱權利,但由於現時諮詢並未有太多具體內容,不少人憂慮法例最終變相規管澳門居民的網絡活動。

《網安法》公眾諮詢官方網站

我們邀請了澳門資訊安全高級分析員S 先生解答以下提問,S先生所任職的公司亦屬諮詢文件中提及要監管的十一行業之一。

1. 澳門過去幾年有沒有被黑客攻擊的事故?業界覺得有沒有必要成立全天候監控數據流的機制?

澳門境內過去幾年,無論私人企業或是公眾,都沒有被黑客攻擊的個案(去年廣泛傳播的WannaCry之類的Ransomware屬於傳播式勒索軟件,不屬於針對式攻擊)。

而全天候監控數據流的機制,其實是沒有必要。因為要監控數據流的話,就必須把數據錄下來,打開查看。道理就像海關查郵包一樣,你不可能每個包裹都截下來打開詳細化驗吧。而且,全天候監控數據流對防止網路攻擊沒有幫助。

以下,我會列舉兩種常見的網絡攻擊:

a. 大型阻斷式網絡攻擊(DDOS)

170年歷史主教山擬建25層醫院 關注組反對 申劃保育區

主教山會督府

(獨媒特約報導)聖公會計劃將中環主教山港中醫院舊址,改建為高25層、地底3層的私營醫院。政府山關注組認為建築物太高,嚴重破壞該區古蹟群環境,亦會癱瘓交通。關注組上月向城規會提交申請,要求將主教山及相鄰的政府山,一併劃為歷史保育區,限制發展樓宇高度。

關注組召集人羅雅寧指出,中環舊城區內其他古蹟都有被劃為保育區,限制樓宇高度,主教山及政府山建築群有重大歷史價值,卻沒有同等保護措施,認為必須堵塞此漏洞,否則「講保育中環係一個笑話」。改劃申請公眾諮詢期至2月9日,關注組將會發起聯署,呼籲市民支持。關注組同時去信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希望會面商討。

【佔旺刑藐案】黃之鋒獲准保釋 黃浩銘續服刑 高叫「雨傘運動無罪」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行動中,20人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其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判監4個月零15日,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判監3個月。黃浩銘和黃之鋒今日下午申請保釋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認為,黃浩銘沒有合理可爭辯的上訴理由,表示明白他不會潛逃,刑期亦較短,但仍拒絕其保釋申請,有關其定罪的上訴將在3月5日開庭處理。黃之鋒則獲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須居於所報住的地址。

上訴庭:原審未就黃之鋒年齡扣減刑期

上訴庭下午兩點半開庭處理,黃之鋒就刑期提出上訴,律政司一方陳詞時指黃在案件中為領導的角色,而且參與程度高。就黃之鋒一方指高院原審時未有應用法例上「除非無其他判刑選擇否則不能將年輕罪犯判監」的原則,律政司認為原審已作出考慮,強調判處入獄是唯一合適刑罰。

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留意到黃之鋒認罪,但較不認罪的黃浩銘刑期僅少三分之一,認為法庭未就黃之鋒的年齡,給予額外的入刑期扣減。律政司又指此案與重奪公民廣場案的控罪不同,所以可以分開執行。

黃浩銘就定罪上訴

各位,我一向不澄清流言,因為不想焦點放錯地方;但這陣子的謠言傷及團隊士氣,故說明如下:

綜合網上的印象──自決派和朱凱廸為了私利,推翻初選遞補機制,逼走馮檢基,以自己人取代。這並非事實。

1月15日,初選結果揭曉,民主動力趙家賢在初選持份者會議說,遞補問題要與民主派討論,不是「鐵板一塊」。馮檢基在持份者會議上表示,遞補的事交由民動決定。

姚松炎在同日記者會也說,遞補問題交給民主派決定,卻遭到民主派同道在網上批評,聲稱他打算推翻機制。事實上,「民主派決定」和「遵從機制」根本沒有衝突;且這也是姚松炎自12月以來一貫口徑,並非在初選後有任何改變,更非「放風」。

1月17日,民主派幾位代表和姚松炎開會討論,大家得到的結論就是:支持遞補機制,同時物色一包底人選(PLAN D),若姚松炎被DQ,而馮袁均不出選,則由PLAN D補上。

1月17日晚上,鄭宇碩教授請姚松炎和我跟馮檢基見面,了解彼此想法。我向馮檢基講述了早上會面的結論,鄭宇碩教授亦多番保證,如馮檢基在姚松炎被DQ後按機制出選,一定支持。

翌日1月18日,在一個有多位民主派人士參與的會議上,與會者都同意上述處理方法,並提出幾個可能人選。部分建議就是現時媒體透露的人選。

披露以上流程,是希望大家了解:

Deliveroo 假自僱真剝削  車手罷工爭合理權益

(獨媒特約報導)餐飲速遞公司Deliveroo 車手今早繼續罷工,不滿公司推行新制度。Deliveroo 涉嫌「假自僱」車手工作,不但沒有替員工作強積金供款,更沒有購買勞工保險。近80名工人中午在上環罷工,獨媒訪問了其中一名罷工工人,講述了車手行業的辛酸。

Deliveroo 目前在香港有400多名員工,總公司2013年在荷蘭成立,業務遍佈歐洲及亞洲多個國家。今次罷工的車手便分別有巴基斯坦、印度和香港人,Kaka 是其中一名罷工的車手,積極組織工人參與罷工。他表示車手的訴求簡單,希望公司能支付遭警察抄牌的費用,並且取消近日推行的「輪班制」。

Deliveroo 在兩星期前推行「輪班制」,車手由每日工作10到11小時改為「返下又抖下」,即每日早上11點開工,在工作至下午3點時,被強制要求休息三小時,待晚上6時再開工。有車手更被要求每工作三小時,便要休息兩小時,變相直接減薪。

Kaka 在兩年前入職,表示時薪是每小時55元,每張單是20元,在每小時保證獲得一張單下,時薪準確來說是75元。而另一制度則是每小時時薪75元,頭12張單沒有任何「單錢」,由第13張單起每張$20元。Deliveroo 的車手平均每日有10至15張單,先乘坐電單車到餐廳接過食物,再送到顧客的手上,如是這樣來回整個港島區。

日前,大圍野豬被虐殺分屍,身首異處,內臟被掏空,全城震怒。而警方 Hea 查、漁護從來不公開解剖報告,故然是常態。於是今日黃昏,匆匆忙忙擺設街站,呼籲街坊緝拿「殺豬狂魔」!

大家要注意:我站在行人徑上舉咪疾呼:「誓- 緝 - 殺 - 豬 - 狂 - 魔!」!街站背後正正就是一間豬肉檔,正正就有一位麻甩叔叔,即是專業的「肉類分割技術員」手起刀落,砍斷豬骨,掏空內臟,然後分件上架售賣。

我不知道這樣的叫嚷,會否影響肉檔的銷情,搞不好連累人家生計,上了《東張西望》、店東哭訴,我被公審、被扣上「動物膠、動保L 」的帽子,白詞莫辯之餘、可能也害苦了動物。

「快啲捉咗個仆街冚家剷!」正義凜然的街坊,在肉檔前義憤難平,一時興起,一時忘形,忘記身後的豬肉佬—— 手持上一把利刀。有不少街坊經過打氣,口裡說著「支持、加油!」聽進耳內,故然有點欣慰,但有誰又會意識到,我身後正正站著一位應該比「殺豬狂魔」,處理豬肉來得更「專業」的肉類分割員。坦白說,我倒還想不清一道問題:全城千刀萬里追的 「殺豬狂魔」 同 「肉類分割技術員」本質上分別在哪?是因為動物的膚色,待遇就合理地有所不同?

原題為《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中各項措施的推行進展之意見

本組早在2015年運輸及房屋局展開《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時就已批評局方忽視進行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的重要性,並且拒絕對目前支離破碎,缺乏大局觀念的交通政策進行徹底的整理。而目前《研究》對此仍然未有回應,而只是繼續就目前各項交通工具的分類小修小補,對改善目前香港交通情況的嚴峻局面毫無幫助。
 現時運房局對公共交通服務的監管標準,可謂只是根據監管的難度作出監管,比如專利巴士,因為市場上營運者少,而所佔的市場份額較大,運輸署則相當對其監管較多。反觀服務性質類似的專線小巴服務,雖在座位數目上有嚴格限制,但不論是調整票價還是調整路線、班次等等,都是運輸署說了算,市民根本無法有效監管其服務水平。

在公共交通服務資源緊絀,未能疏理目前本港的交通需求,運房局卻盲目以鐵路發展為由,妨礙其他路面運輸工具的發展。更甚者,作為監管當局,亦盲目要求追求減少路面車輛,減少路面交通服務資源,但無視香港市民的居住需求改變而帶動的公共交通服務需求,將更多的市民推向選擇更個人化的交通工具,包括私家車及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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