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雨傘運動,警方於旺角清場,20人被控告藐視法庭,當中9人不認罪,案件今日(7月28日)續審。控方傳召最後5名警員出庭作證,分別是在當日拘捕被告郭陽煜、趙志深及陳寶瑩的警員。控方證人全部完成作供,控方提出申請修改被告朱佩欣的事實陳述書,法官批准辯方於下周三回覆,並要求辯方於周一提供證人名單。
控方傳召拘捕郭陽煜的警長程英偉,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播放警方拍攝片段,要求程確認郭當時所在位置及衣著。播放數段影片後,程均表示不能確認,只可說出大概位置,而且當時各人衣著相若,又戴著口罩,難以辨認。法官陳慶偉中途提出:「唔好嘥時間,我話你知,呢個(指螢光幕上)就係郭陽煜。」控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一度反對繼續播放影片,認為無需要從片段中辨認被告,因大家都同意該人即為郭。法官表示認同辯方論點,有可能因警察阻塞通道令郭未能離開現場,但駱應淦以「希望打好證據基礎」為由繼續播放片段。
呈堂片段中程英偉曾經向被告郭陽煜表示「你可以走」,遭法官質疑與程口供中指郭「繼續逗留於上址」 的描述不同。而根據警方拍攝的影片,郭陽煜於被捕前曾提及「我好合作,想離開」。駱應淦總結盤問時形容郭的表現「好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