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13萬人昨日上街反對。引發修例的台灣凶殺案被告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後潛逃返港,他早前承認四項洗黑錢罪,今日被判入獄29個月。民主派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市民訴求,撤回或擱置修訂。民主黨、公民黨、專業議政及議會陣線一致表明,如果不撤回修訂,必定要求林鄭月娥下台。
林鄭:修例仍刻不容緩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見記者時表示,陳同佳如獲刑期扣減,最快於10月獲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修例的目的是港台目前無機制移交罪犯,本身存在漏洞,台灣事件令處理時間上更為緊迫,以免犯人逃之夭夭。她形容修例仍然是刻不容緩,需在今屆立法會會期7月結束前完成。
林鄭月娥重申過去一年重視與台方溝通,但苦無機制處理,今年2月展開修例後,已去信被害者父親潘先生,感謝他的諒解,並會盡最大努力通過修例,林鄭月娥指這是「同理心」。林鄭月娥又稱首次法案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十分可惜」,懇切呼籲議員明日互相尊重,盡快選出主席及開展修例工作。
被問到昨日13萬人遊行,林鄭月娥稱香港時常有公眾集會遊行,政府會努力化解爭議,望在審議階段消除公眾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