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大批市民發起「圍魏救趙」,9人被控於尖沙咀東非法集結,其中兩名男生開審前認罪,餘下7名被告則不認罪,經早前審訊全被裁定罪成,今(27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黃士翔指,本案是理大暴動事件的其中一環,示威者組成「傘陣」抵抗警方,又以粗言穢語辱罵警方,暴力程度不低,判監是唯一合適刑罰。黃官考慮各人背景、有否攜帶工具等因素,判8人監禁7至13個月,包括一名以輪椅代步的女被告。餘下19歲港大生則判入勞教中心。
兩名被告開審時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二人判刑為:
鄧朗言(案發時 15歲,現19歲):勞教中心
吳鎮鋒(案發時 18歲,現23歲,學生):監禁7個月7名被告不認罪受審,被裁定罪成,各人判刑如下:
王晋彥(現24歲,九巴技工):監禁13個月
鄭康成(案發時19歲,現23歲,網頁設計員):監禁10個月
賴恒基(現31歲,註冊護士):監禁10個月
趙穎琪(現26歲,無業):監禁10個月
葉佩珊(現28歲,文員):監禁9個月
羅芷君(現24歲,學生):監禁10個月
王伊婷(現31歲,文員):監禁1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