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中電去年電纜橋起火導致屯門元朗天水圍大停電,港燈今年4月亦因為後備電纜短路觸發港島廣泛停電。坊間除了要求引入罰款機制,亦要求政府下調兩電擁有8%准許回報率,不過任何影響政府與兩電簽訂「管制計劃協議」的行為,必先得到雙方同意。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公布《協議》中期檢討,經歷多輪磋商後,兩電同意引入大型供電中斷事故的新罰款制度,但拒絕降低8%回報率。當局解釋罰款機制,以中電事故為例,將觸發罰款4,000萬元,不過港燈事件則無法觸發機制,因為「商戶停電時間」的總和不夠多。
從「准許回報率」扣除「懲罰」
《協議》的中期檢討今早亦獲行政會議通過,其中針對大型供電中斷事故,兩電同意透過新指標「客戶停電時間指數」,即將所有受影響客戶數目,乘以總共供電中斷時數,以分鐘表示。懲罰機制分兩級,懲罰的方式是扣減「准許回報率」。以中電而言,若停電時數達1,500萬分鐘,就會觸發機制,可以減0.015%准許回報率,大約涉及2,000萬元罰款;若果停電多低3,000萬分鐘,最高可扣0.03%,約為4,000萬元。
【獨媒報導】新西蘭去年通過法案,將於明年7月起逐步禁止2009年1月之後出生的人士購買香煙,成為世界首個推行「無煙世代」的國家。不過,新西蘭政府換屆後就出現變數。根據英國《衛報》報導,新西蘭政府為了兌現競選承諾減稅,將廢除「無煙世代」修正案以增加稅務收入。新任新西蘭總理、國家黨領袖盧克森(Christopher Luxon)周一(27日)宣誓就職後確認有關消息。新西蘭財政部長威利斯(Nicola Willis)表示,推行「無煙世代」法例將減少10億新西蘭元稅收,對政府庫房造成重大影響,煙稅能為減稅提供資金。
新政府上任後廢法例
新西蘭國會在2022年12月通過「無煙世代」法案,除了禁止2009年1月後出生的人士購買香煙,亦限制煙草中的尼古丁含量,以及削減目前約6,000間煙草零售商至600間,目標在2025年將吸煙率減至5%,最後達至全面禁煙。但新西蘭總理盧克森周一宣誓就職後,將廢除上屆工黨政府推出的「無煙世代」法例。
「無煙世代」法例削10億新西蘭元稅收
(獨媒報導)行政會議今早通過兩間電力公司明年的電費調整,港燈電費下調16%,中電則下調7.4%。不過下跌主因是「燃料費」隨能源價格回落帶動,另一計算電費的「基本電費」,其實兩電均有升幅,其中港燈有4.4%升幅,中電則有3.1%。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燃料費」是不可控因素,明年或再有加價危機。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假設燃料費趨向平穩,預計2025至2028年每年平均電費加不多於2%。
電費計算由兩部分組成,分別是「基本電費」及「燃料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交代電費調整,他指由於過往資本投資及成本上漲,港燈的「基本電費」會在明年1月1日上調4.4%,中電則上調3.1%。不過隨着近期能源價格回軟,兩電實際淨電費將有所下調。港燈董事總經理鄭祖瀛指出,每度電的費用較今年初下跌44%,遠遠抵消燃料費成本,令電費有下調空間。
【獨媒報導】一名六旬漢於2017年在砵蘭街因頭暈氣喘報警求助,但疑因未能得知正確地址,救護員到附近搜索7分鐘不果後離場,兩小時後有途人發現事主並報警,最終證實死亡。死因研訊今(28日)繼續,法醫指事主死於肺炎,有機會因氣促導致缺氧,未能說出完整句子。消防處質素改善科的消防隊長(控制)胡詠雪供稱,指引提及接線員應在一分鐘內取得報案人地址,她很少見有人會因身體不適而未能說出地址。她又指獲得足夠資料就要出車,「再問多4、5分鐘未必問到咩,浪費4、5分鐘好大件事。」胡亦提到為保障市民私隱,消防通訊中心的系統並不能連接互聯網或 Google Maps,而且不建議接線員工作時使用個人電話;不過現時部門已新增 iPad 上網。她又指警方於今年初已推行電話定位系統,可透過報案人電話得知其位置,iPhone 及 Android 均適用。
死者為男子賴志超(終年65歲),其女兒及妻子均有到庭。本案的死因裁判官為周至偉,並有3女2男陪審團審理。消防處及警務處屬於利害關係方。
救護員稱無指引規定搜索時間及何時收隊
【獨媒報導】荃屯單車徑因走線問題,由曾蔭權年代政府已經提出,但至今仍未駁通。今屆政府提出「解決方案」,就是先在屯門至掃管笏一段長約3.6公里的單車徑,再為掃管笏至汀九段進行勘測,一併向立法會申請8.9億撥款,每米單車徑造價近20萬。多名議員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質疑造價過高,當局為避免徵收土地和拆除私人建築物,有200米路段需興建單車橋,並稱不論平路和高架橋的造價,都與一般工程「差唔多、唔係貴」。至於何解不收地,局方稱是擔心「社會成本」。
(獨媒報導)20歲無業青年涉去年8月闖進慈雲山一間「黃店」餐廳,以刀襲擊老闆娘,被捕後身上再被搜出另一把刀,警誡下稱因餐廳是「黃店」,與其政治立場不同 ,所以不喜歡餐廳而犯案。他早前承認蓄意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不設期限的醫院令。該青年患有精神病,其精神科報告顯示他具有妄想及極高的暴力傾向,醫生形容被告屬「極其不可預測的人」。法官王詩麗考慮報告後,認為被告是一名「危險人物」,為了保護公眾,遂接納醫生建議,判無期限的醫院令,認為符合公眾及被告的利益。
年幼時曾遭欺凌及性侵 將社會事件與自身經歷混為一談洩恨
被告馮志達(20歲)承認蓄意傷人(傷人17)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引述求情,被告的母親患有精神病,被告在學期間曾被欺凌,自我形象甚低。他8歲時遭受性侵,多年來不願與人提及,至本案發生需索取精神科報告時才首度提及。
王官指,被告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時才意識到他有精神問題。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犯案是因為社會事件,他認為「黃絲」受美國人操控,屬「欺凌者」。被告將社會事件與其過往的性侵事件混為一談,引爆了對過往性侵及欺凌自己的人的憎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