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街頭塗鴉創作者陳勁輝(Mick)被指前年在葵涌食店及交通指示牌等多處塗鴉「$自$由」,被控3項刑毀罪。案件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加控多一項刑毀罪,陳承認合共4項刑毀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考慮到陳早前因同類案被判處緩刑,遂以同樣方式處理,就每項控罪判囚3周,緩刑24個月,並且4項控罪同期執行。
控方加控多一罪 被告承認4項控罪
被告陳勁輝(報稱藝術家,42歲)被控3項刑事損壞罪,控罪分別指他於2023年一個不詳日子,無合法辯解而損壞葵涌廣場「HIM NOODLE」外的玻璃窗、葵富路葵涌廣場外一支交通燈控制箱、葵仁路一牌交通標誌牌,分別屬於 Lam Tsz King、運輸署及一名不知名人士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今天提堂時,控方再加控第四項刑毀罪,控罪指陳於2023年某日,在沙田源禾路城門河雙子橋,損壞屬於一名不知名人士的道路告示牌。
答辯之前,鄭官指陳沒有律師代表,認罪的話便要自行求情;陳表示明白,同時表示他不需要律師。陳其後承認4項控罪。
案情指警方於今年6.3至6.4巡邏時發現涉案塗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