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0.1國慶日,有市民發起「六區開花」,有人於黃大仙龍翔道聚集,警方以催淚彈驅散。5名青年否認暴動罪及拒捕罪。經審訊後,5人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今(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3人包括舞台劇演員及學生,分別判囚4年3個月至4年半;而獸醫助理及港大生則分別判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法官練錦鴻指,暴動並非源於《逃犯條例》,只是借題發揮,因政府於6月已宣布暫緩。他又強調,示威者令社區如戰場,其行為自私自大、「自挾心中高尚理想,犧牲他人自由」,他們口中的崇尚自由民主已變成專制。
5名被告為:郭小杰(30歲,演員)、張啟昌(22歲,學生)、何文謙(27歲,行政人員)、温梓霖(19歲,學生)、麥浩偉(24歲,學生)。5人被控的暴動罪及拒捕罪均罪成。
官:暴動非源於《逃犯條例》,只是借題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