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有立法會議員提出書面質詢,指西貢地質公園隨遊客增加,污染問題加劇,問及應對措施及如何針對地質公園內亂拋垃圾行為。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回覆指,去年巡邏郊野公園14,266次,就亂拋垃圾作出7宗定額罰款,其中1宗位於地質公園內。
環境局在回覆中指,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任何人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亂拋垃圾,即屬違法,可被檢控,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此外,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違例人士亦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
當局續指,漁護署目前有約150名人員在全港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進行日常巡邏及執法等工作,過去三年,署方的巡邏次數由1.3萬至1.4萬次不等。在2022年有1宗檢控個案,以及13宗定額罰款通知書個案。2023年及2024年則分別有8宗及7宗定額罰款通知書個案,去年其中一宗發生於香港地質公園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