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明天(26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人內地子女爭取居留權釋法22周年。甘浩望神父與多個組織今到入境處及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要求特首林鄭在今年七一上京時,向中央反映訴求。包括特赦入獄的社運人士,並正面處理居港權問題。有滿頭白髮的七旬老翁表示,與兒子兩地分隔,最大心願為家庭團聚:「希望喺埋一齊,食碗粥水都好,已經好開心。」
22年前人大釋法 拆散中港家庭
1999年1月,終審法院就港人內地子女的居留權事件「吳嘉玲案」,裁定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子女均有居港權。惟當時港府認為會導致 167 萬港人內地生子女湧港,提請全國人大釋法,最終人大裁定,內地新移民在港居住滿7年前所生的內地子女並無居港權,部份新移民子女須被遣返回內地,不少家庭分隔兩地。
至2011年4月,政府宣布若父母於2001年11月1日或以前取得香港身份證,14歲以下的內地子女即可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14歲或以上的「超齡子女」則不合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