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電話卡行「實名制」後,騙案數字持續上升。政府推出進一步「完善」方案,建議大幅減少個人用戶可登記電話儲值卡的數量,由現時每人可登記10張減至3張,政府稱有助減少儲值卡被濫用的機會。另一方面,政府建議訂立新罪行,若沒有合法權限或合法辯解,不當地使用他人登記的電話智能卡,將面臨最高罰款25,000元或12個月監禁,政府稱刑罰有足夠阻嚇作用。
至於何謂合法辯解,政府舉例指例如在適當授權及符合監管程序下,未成年人士或長者透過家人代為登記電話智能卡,或者企業或團體提供多張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予員工作業務推廣和聯絡客戶,都屬合理辯解。
持有多卡用戶 僅5%按要求核實身份
現行規例下,個人用戶可在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10張電話儲值卡,而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25張電話儲值卡。通訊辦會定期抽查,如用戶未能按指示核實登記資料,有關電話儲值卡會被取消登記而不能繼續使用。截至今年5月底,有約484萬張電話儲值卡因客戶未能提供合乎登記要求的資料,而被拒絕登記;另外有約346萬張未有遵從要求而被取消登記,當中包括懷疑使用偽冒證件進行登記的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