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初選案中12名被告分別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結果全部失敗。在量刑方面,各被告都就各自處境提出原審量刑有錯,不過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判詞逐一駁斥上訴理據,更指原審法官因各人「對法律無知犯案」而減刑數個月,是「無謂」之舉,無異於表揚上訴人,啟動「自以為在憲制內存在的自毀機制」。
梁國雄、陳志全和林卓廷的前立法會議員身份,可否被視為對社會有貢獻而獲得減刑?三名指定法官在判詞稱,「良好品格也可以喪失」,亦看不到他們在公共服務有「典範級」表現,所有過去的服務,已因為顛覆罪罪名而「抵銷」。
3名指定法官分別是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和彭寶琴。彭寶琴早前提早退休,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她為「休假中」,在今日上訴結果公布時彭寶琴沒有出席,她的座位懸空,裁決理由全部由潘兆初宣讀。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
政治光譜、黨內高低皆無異 參與初選一律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