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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我對香港從未曾像今天如此樂觀

題為編輯所擬。

928後,我對香港從未曾像今天如此樂觀。

我對監獄沒有幻想。一個人如果沒有準備好,沒有群眾的精神支援,坐監這樣的環境,再加久而久之,一定會磨滅一個人的性格、性情和意志。如果我有神力,一定讓13子立即脫離監獄。但我們沒有這樣的選擇。

由於別無選擇,我們往客觀處看。正如某位平常批評和譏諷「左翼」的教授今天說:一次過把那麼多年輕人投進監獄,總有幾個變得更強。對於我來說,意義就是香港「從此」有了政治犯。

其實歷史上香港有過很多政治犯!我們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才能說出:「何罪之有」這四個鏗鏘大字。今日,13位年輕人入獄,我們心裡面同樣是說:「何罪之有!」

以前的政治犯,我們沒有個人的聯繫。無論政見異同,其實只是認知上的「一個香港政治犯」。但這13個人,是為了我們當今政治而入獄的人。這不再是一件單純認知的事,而是我們同一個世代的事。對於香港一代人,或認同這一代人議程的人來說,就是「我們從此」有了政治犯!這是香港自主的重要一步!

寫信

不少朋友說,想寫信給被囚禁的朋友們,現在,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提供信箱以收集各位的信件,然後我們會再替大家把信寄給十三位戰友。

由於監獄對書信有嚴格規定,僅列出注意事項如下。

如有錯漏/更正/更新,請不吝賜教。

內容來自網上,及請教相關人士。

【一般處理程序】

1. 寄往懲教所給在囚人士的信件,會被懲教署職員拆開檢查
2. 在確定封信無違禁物後,職員會收起封信,不會給在囚者,只會交信紙部份給他
3. 原因是,怕有人將違禁物收藏在郵票與信封之間
4. 如果在囚者想要取回信封,必須提出合理理由
5. 例如,想要個回郵地址,方可向獄方提出申請
6. 即使成功取回,郵票會被撕走
7. 所以,如須附上「回郵地址」,請「寫在信紙頁」上

【寫信時請注意】

1. 「一定要」在「信封面」及「每一頁信」寫上在囚者的「在囚編號*」

2. 因部份懲教所人數逾千,有機會有同名同姓者,所以「必須」寫「在囚編號」,否則朋友很可能沒法收到信

3. 由於職員收起了信封,所以「一定要」在「每一頁」信寫上「在囚編號」,萬一散佚了都可尋回

4. 「並非」必須使用白色信封或信紙,但信封或信紙上,「絕對不能」貼上任何貼紙。否則封信會一個個窿,因為貼紙會被職員剪去(理由同上)

與傳真社商榷「林子健安全離開」的標題

題為編輯所擬。

雖然,FactWire十分有heart,可是,在起題和視覺分析上,實在不夠敏感。

標題本身,就已經是一個好大、好biased的claim:

「閉路電視證林子健安全離開砵蘭街,未見有人被擄走」。

1. 「證」字:預設了CCTV可以「證實」真相。鏡頭可以frame真相,是media studies的基本常識吧。何況內文自己都說了,有50米沒拍到。這樣寫,不覺沒問題?

2. 「林子健安全離開」:一,是預設了所有片都真的是「林子健」,沒有提及其外形上的轉變;二,說人家「安全離開」,即跟林子健自己的陳述相反,即記者自己已經做了審判。這句話的潛台詞是:我記者看過CCTV,看見你安全離開。

但其實,記者後來也有寫,認為「林子健是同一人」,只是記者自己反覆看片分析的judgement。記者未免對自己的雙眼太有信心。難道,傾向支持「頂包論」的人,都是妄想症?不要侮辱他人。我不完全肯定是兩個人,但我也不肯定是同一人。如果不是100%,不應該這樣寫。如果是個人吹水分析,我可以接受這種武斷。但對FactWire,我有更高的期望。

3. 「未見有人被擄走」,又是預設了記者已透過片段獲得「真相」。邊個人「未見」?就是記者找到不足100%的片段,自行看了片、相信自己的個人close reading而去否定林子健自己的陳述。

重奪公民廣場參與者:三個被告為我們承受了一切

Horace

(獨媒特約報導)昨晚在公民廣場外的集會,除了是聲援周二被判囚的13名反東北示威者,也是支持今日很大可能同樣判囚的羅冠聰、黃之鋒和周永康。

3人因重奪公民廣場案,去年分別被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但律政司上訴要求加刑,高等法院將於今日下午2時半宣判。集會彷如一場餞行禮,為了他們,也為了未來更多將被奪去自由的抗爭者。

2014年9月26日闖入公民廣場的行動,掀起雨傘運動的序幕。當日在前線參與的學生,今日退下火線,但仍深受這個結果打擊。

「其實,那3個被告承擔了一切。」Horace當時剛入讀中大,參與罷課委員會,9月26日在廣場外擔當後勤支援。他覺得,3人代當天現場所有人承擔了所有法律責任。

時任中大學生會成員的Jack,則有一同衝入廣場,留守至被捕,但未有被起訴。「如果我當日拎咪講一兩句,或者大聲叫人入嚟,可能我都俾人告」,命運只差一線,「他們為我們承受了很多」。

黃台仰:點樣打壓都好,不會令年青人不愛這片土地

(獨媒特約報導)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參與聲援東北案被捕者的集會,他表示在這事件中,不論哪一個派別都絕對需要支持抗爭者,即使政治立場、抗爭路線有分歧,「無可否認的是,他們是因為熱愛香港、希望守護香港而付出,而且被政權打壓」。他指,雖然做不到甚麼,但希望站出來表態支持他們。

黃台仰坦言,這一個星期發生眾多事件,由林子健事件,到重奪公民廣場案覆核刑期即將判決,都令他的心情很抑鬱,「即使過去一直知道香港正在惡化,但沒想過惡化的速度,是可以在一星期內,突然咁快,突然咁劇烈,是有點招架不住。」

有旺角騷亂案在身的黃台仰,很大機會面對數以年計的監禁。他說近日見到法庭「完完全全淪為打壓工具」,即使判了刑,如果律政司覺得太輕,也可上訴再重判,令他感到絕望。他的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他原本期望相對公正,「我本來覺得可能還有一絲空間,法官、陪審團有機會明白我們的動機和理念。但見到昨日的案件,就算咁好彩俾我遇到賠審團和法官明白,律政司再上訴,最後都係困得幾耐得幾耐。」

坪輋村民財哥:要判監不如判我,唔應該咁對啲後生仔

(獨媒特約報導)在公民廣場外聲援東北案被告的集會,坪輋村民張貴財獨自站在遠離大台的一角,神色凝重。

坪輋原本屬新界東北發展範圍,於2015年被剔除。財哥說,13名示威者被判監,他感到很傷心。「香港愈來愈變得......我們不知道如何再形容香港。好像不會再得到我們自由的空氣。」在他眼中,政權的白色恐怖,比起肢體抗爭恐怖萬倍,「政府唔聽我哋講,我哋用文字、聲音,都不能阻止政府做不公義的事情,我唯有用肢體抗議,但現在這樣打壓我們,我相信阻嚇了很多人。今日見到咁多人喺度(參與集會),我都......」他低著頭,聲音愈壓愈低,「個心都......都仍然好痛。」

在案發當日2014年6月13日,財哥其實比13人更早被捕。他在下午爬上立法會外的簷蓬,掛起標語要求撤回計劃,最後被判罰款1,000元。說到此,財哥心情更沉重。「要判(監)嘅,不如判我啦,我唔希望啲後生仔承受。唔應該咁對佢哋,真係唔應該。」

他相信這不再只是東北的問題,而是整個政治氣候完全扭曲,抗爭者也不是只為東北而抗爭,而是為了自己的前路、為了下一代,他相信在獄中的他們也是這樣想。

財哥強調,新界東北關係香港的未來,「發展新界東北,絕對、絕對不是為了基層利益,有很多政治因素在裡面。」

維權人士吳淦被控顛覆國家政權 郭家麒抗議審訊不公

(獨媒特約報導)內地維權人士、「709大抓捕」中第一名被捕者吳淦,本月14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罪,審訊閉門進行,即日完成,擇期宣判。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今午到中聯辦門外請願,要求立即釋放吳淦。

網名「超級低俗屠夫」的吳淦,多年來積極參與內地維權行動,於2015年聲援「樂平冤案」的受害人時被捕,成為「709大抓捕」中第一名被捕人士。內地維權律師指出,吳淦在被押期間一直態度強硬,包括拒絕官方指派律師和上央視認罪。郭家麒形容吳是值得敬重的人,「吳淦作為一位草根階層,一直為本來同自己無關,只為控訴社會不公,而進行和平、理性的維權行動。」

郭家麒又以「莫須有」形容控罪,指出吳淦的維權行動無罪。郭指出案件審訊過程封閉,曾到法庭門外的聲援者悉數被拘禁,外國記者被拒絕採訪,連吳淦的父親也被軟禁於福建。郭直斥審訊只是「做場戲」,「所有(程序)都係假,吳淦的刑罰是由中央政府決定。」

港九拯溺員工會刪會員資格  郭紹傑指已被滲透  工會發言人:如果赤化都係正常

(獨媒特約報導)港九拯溺員工會日前發出聲明,指郭紹傑任工會理事期間「在領取工傷病假下,高調參與社會運動,違反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原則及誠信,引起大部份會員不滿,及至影響救生員行業聲譽」,決定永久删除其會員資格。郭紹傑對工會做法感到憤怒,又指工會多年來的理事人數均有不足的情況,但在上屆工會理事選舉時卻突然「多過籠」。他指有新民黨等建制政黨成員帶同多人滲透到工會內,亦有激進本土派成員參選理事。「搞成咁,赤化已經無可避免。」

港九拯溺員工會發言人胡啟榮回應獨媒查詢時稱,工會一直致力為救生員爭取權益,方向從來沒有改變。他重申救生員是公務員團體,應該嚴守政治中立,不應偏坦任何一方:「我哋如果赤化都正常呀,如果偏向反對派先奇怪。」他更稱,工會過往予人感覺是「太黃絲」,令公眾對救生員的印象不太好。

斥工會沒按正常程序討論

港九拯溺員工會的理事每兩年進行改選,郭紹傑在去年曾競選連任,但最後落敗。他斥道,工會在永久刪除其會籍上沒有按照正常程序,工會主席黎炳坤當時正值外遊未獲悉事件。他更透露,工會組織主任鍾衛文曾稱內部從未開會討論,批評工會是違反會章:「咁大既決定係咪應該要開理事會。」

反東北案12被告將上訴 長毛斥「冤獄」

(獨媒特約報導)13名反東北示威者因非法集結罪,判罰社會服務令,但遭律政司提出覆核,今日改判監禁8至13個月。關注新界東北發展的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回應判決,表示不滿和憤怒。除了未能聯絡的被告招顯聰外,其餘12名被告均會上訴。明晚7時30分於公民廣場將會有集會聲援13名被告,周日亦會有遊行,詳情稍後公佈。

別無他法阻止制度暴力

東北支援組成員陳大吉指,上訴庭法官強調不會理事件的來龍去脈,但案件發生,正是因為多年多公眾的聲音不受尊重,村民做盡一切都沒有回應,才想入去議會阻止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暴力通過。陳大吉指原審法官指被告是一群有崇高理想、為弱勢表達不滿的年輕人,判罰服務令是最適合,但上訴庭法官卻只看某些片段,不斷強調行為暴力,強加整體發生的事件在13人身上。

馬屎埔村民區晞旻認為刑罰過重,哭訴指「13個同伴都是很善良的人,為公義發聲、很堅定、站在弱勢一方的人」,「不明白為何阻止制度暴力發生的人,會得到這樣的結果」。

大專政關成員葉志衍指出,反東北案和反釋法案中的行動,皆是沒有選擇下的直接行動,當時的示威者沒其他方法改變現況,「剩返呢一步可以阻止東北撥款」。

【林子健被擄】胡志偉:民主黨在水落石出後會全面向公眾交代

(獨媒特約報導)報稱被擄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今日凌晨被警方以涉誤導警務人員拘捕。民主黨中常委今早召開緊急會議,主席胡志偉中午見記者,指該黨暫不能作出評論,促警方進行全面調查,令事件水落石出。胡志偉又稱林子健仍有司法權利,民主黨會在事件有結論後嚴肅及認真向公眾交代所有事件。他指客觀上該黨能掌握的訊息有一定限度,召開記者會當日民主黨成員李柱銘、何俊仁及林卓廷是根據林子健提供的資料作出判斷,如今只能等待司法程序完成後,民主黨才能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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