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13名反東北示威者因非法集結罪,判罰社會服務令,但遭律政司提出覆核,今日改判監禁8至13個月。關注新界東北發展的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回應判決,表示不滿和憤怒。除了未能聯絡的被告招顯聰外,其餘12名被告均會上訴。明晚7時30分於公民廣場將會有集會聲援13名被告,周日亦會有遊行,詳情稍後公佈。
別無他法阻止制度暴力
東北支援組成員陳大吉指,上訴庭法官強調不會理事件的來龍去脈,但案件發生,正是因為多年多公眾的聲音不受尊重,村民做盡一切都沒有回應,才想入去議會阻止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暴力通過。陳大吉指原審法官指被告是一群有崇高理想、為弱勢表達不滿的年輕人,判罰服務令是最適合,但上訴庭法官卻只看某些片段,不斷強調行為暴力,強加整體發生的事件在13人身上。
馬屎埔村民區晞旻認為刑罰過重,哭訴指「13個同伴都是很善良的人,為公義發聲、很堅定、站在弱勢一方的人」,「不明白為何阻止制度暴力發生的人,會得到這樣的結果」。
大專政關成員葉志衍指出,反東北案和反釋法案中的行動,皆是沒有選擇下的直接行動,當時的示威者沒其他方法改變現況,「剩返呢一步可以阻止東北撥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