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已登記的界別分組選民或與該界別分組有密切聯繫的人,均有資格獲提名為界別分組選舉中的候選人。【進步工程】為反映工程界的廣泛代表性,以資深及年輕工程師、前線工友及工程公司東主等,組成了26人的參選團隊報名參選。
日前,團隊中有6位成員分別接獲由選舉主任發出的「提名決定通知書」,通知提名無效,當中包括3位前線工友、一位地盤安全主任及2位工程公司東主。【進步工程】對選舉主任的決定表示震驚,因為被篩走的6位成員均從事工程項目多年,並具有技術資歷、從事工程項目及工會會籍等,有充份客觀證據說明,各人均與工程界有「密切聯繫」。
「工程界」並不只是「工程師」,以建造業為例;所有成員從前線工友、技術人員、安全主任、承建商、分判商都是工程界不可或缺的組成部份,亦自然符合選舉法例要求「與工程界有密切聯繫」的資格。
【進步工程】認為整個選舉提名制度黑箱作業,零透明度;而選舉主任剝奪該6位成員的參選資格,欠缺法理依據,侵害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公民權利,現行制度下以行政權力「變相釋法」,在小圈子選舉中還要把參選權進一步收窄,充份暴露出選委會制度的荒謬。
我們將會就提名無效作出正式投訴及考慮進一步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