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決定宏福苑不會原址重建,僅提供賠償或「樓換樓」選項,其中「特設銷售計劃」中,根據房委會文件,6個房委會居屋或綠置居面積數據,與宏福苑單位相若逾400多呎大單位佔比僅介乎15%至38%,而預留予宏福苑居民的大單位,數目更少,6個項目相加僅有500個。
原址重建聯署發起人之一、宏昌閣業主張先生向《獨媒》表示,參與計劃的項目大單位數量本就不足,「政府話有3,000幾個單位比我哋選擇,唔係3,000幾個都大單位吖嘛。(可能)有一半以上都細過我哋本身住開嗰啲地方」。對於政府選取特定單位提供予居民,張先生認為安排「直頭離譜」,如果屆時分配比例與項目整體相若,「即係九成侷住我哋住細樓,都幾嚴峻。又貴咗又細咗,仲要唔係自己想住嗰區。」
六圖睇清選址戶型 居屋中小型單位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