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男子陳真涉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傷人,並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陳其後疑遭「私了」受傷。陳被裁定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成,判囚14年半。而涉「私了」陳的6男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其中3人不認罪,今(8日)在區院續審。為律師行文員的61歲被告,傳召兩名辯方證人作供,包括傳道員及修女,證明被告於案發日下午曾出席喪禮及靈修課,之後駕車接載修女回家。兩人均形容被告為人忠誠、有正義感及勇於助人。其中與被告相識達40年的傳道員,表示「我深信佢冇傷人」。
辯方稱第五被告有新指示 並指法援或將不繼續代表他
控方昨完結案情,暫委法官高偉雄裁定表面證供成立。第四被告高縫原本今日作供,但代表第五被告徐俊傑的大律師黎珮玲指,被告有新指示,或將考慮盤問第四被告,因此辯方需時索取指示。黎申請押後至下周一才由第四被告作供,以待確認指示及向第五被告解釋後果。暫委法官高偉雄問到,若最不理想的情況,會否牽涉第五被告的法律代表事宜。黎表示剛才已經與法援署商討,有機會法援不會再代表第五被告。高官關注一旦第五被告沒有法律代表,他將會如何處理案情,可能需要自行處理或聘請其他法律代表。
傳道員供稱被告當日下午曾出席親喪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