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通關後,內地旅行團一度逼爆土瓜灣用膳,當局及後推出多項措施。其中旅監局今年5月向該局註冊的商店發出附加承諾書,要求旅行團如到區內商店購物,當日不能在同區用膳,此舉導致在土瓜灣經營團餐的「富源酒樓」在周二(7月18日)結業,20多名員工失業。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明言不滿做法,業界「有啲憤怒」、旅監局做法霸道。
目前根據《旅遊業條例》下第152條「旅監局的權力」第1項便指「旅監局可作出該局認為為執行該局在本條例之下的職能而需要作出的任何事情」,發出指令的權力極大。第二項列出的13項權力中,第j款規定旅監局可「設立和實施行政計劃,以規管入境旅行團在安排下光顧的商店」,兼可制訂懲罰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