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今日是父親節,特首李家超在社交平台發帖稱獲兒子送贈護脊座墊,並稱希望他工作時能保持健康,時刻感受到家人在背後默默支持,為他「撐腰」。
李家超上傳兩張自己拿著座墊的照片,並形容禮物「貼心」。他指轉眼間已當了特首快一年了,期間和家人相處的時間少了很多,感謝他們的支持和體諒,又稱自己和天下的父親一樣,希望每天都能守護家人,更希望施政令市民受惠。他祝願天下爸爸們「父親節快樂」:「願家人互相關懷、體諒和支持,開心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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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今日是父親節,特首李家超在社交平台發帖稱獲兒子送贈護脊座墊,並稱希望他工作時能保持健康,時刻感受到家人在背後默默支持,為他「撐腰」。
李家超上傳兩張自己拿著座墊的照片,並形容禮物「貼心」。他指轉眼間已當了特首快一年了,期間和家人相處的時間少了很多,感謝他們的支持和體諒,又稱自己和天下的父親一樣,希望每天都能守護家人,更希望施政令市民受惠。他祝願天下爸爸們「父親節快樂」:「願家人互相關懷、體諒和支持,開心每一天!」
(獨媒報導)今日是父親節,在MIRROR演唱會事故中被大型屏幕跌下擊中的舞蹈員李啟言(阿MO),透過由父親李盛林牧師代筆的代禱信,向父母表示感謝,指他們幫助了自己表達心聲和需要。此外,阿MO稱最近是開始查看社交媒體信息,指網民的鼓勵帶給他繼續前行的動力:「雖然我暫時未能親手回覆,但大家的每一個代禱、每一句支持都對我十分重要,謝謝你們!」
上周的代禱信提到,阿MO 控制大便功能的肌肉「漸漸出現自主的跡象」。至今周,李盛林指阿MO「膀胱漸有尿急感覺」,下週會正式開始膀胱的伸張力訓練和測試,盼有正面的反應和進展。
演唱會事故發生至今近11個月,李提到過去每周的代禱信都記錄了阿MO身體的變化進展、感恩和代求,也是阿MO心底的期盼,目的是讓大家知道阿MO的治療進度和需要。李又分享「父親節給孩子的話」,指經過這兩星期日夜班的照顧體驗,更能體會阿MO過去 10個多月,堅持每天 6 小時治療的艱辛和忍耐:「孩子,爸爸為你感恩和驕傲,因為你從沒想過放棄。」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十八周。辯方案情本周正式展開,其中吳政亨選擇不作供,辯方傳召證人將吳受訪錄音等呈堂,當中吳提及在「攬炒書」(指「墨落無悔」聲明)和初選二選一,會寧願初選先成事,辯方確認知悉相關證物有機會對被告不利。
鄭達鴻為本案首名作供被告,他談及與公民黨的分歧,稱曾反對以否決所有議案為籌碼爭五大訴求,惟楊岳橋和譚文豪仍「一意孤行」,召記者會表明否決所有議案;又指曾反對黨簽署「墨落無悔」但不果,並形容執委會遭黨團凌駕,如「橡皮圖章」。
鄭又強調,當時無意當選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他相信政府是理性,即使不回應「五大訴求」也會在預算案「抛出橄欖枝」,若對市民益處多於缺失,不可能不同意。鄭又指若公民黨仍堅持否決,他會申請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最壞情況係可以退黨」。
《獨媒》整理第十八周審訊報導,讓讀者掌握審訊進度。
(獨媒報導)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在會上發言時,將主席梁君彥叫錯做「主人」,引起網民熱烈討論。梁美芬今日在一記者會後向《獨媒》解畫,指「講錯好小事,其實我都即刻講返主席,我唔覺有啲咩好特別」。她又提到曾查找古書,指有些古書中的「主人」帶有「主席」含意,著有空關注事件的人自行查閱,自己無興趣參與討論,「完全唔值得討論一秒鐘」。
梁美芬(右)
【獨媒報導】一名23歲日本留學女子涉在 FB 及 IG 上發布有關港獨的帖文。據悉她回港換身份證其間被國安處拘捕,事隔3個月後遭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爭議裁判法院是否有「司法管轄權」處理此罪行,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申請,暫定將案件押後至8月2日,視乎另一宗「快必」譚得志的發表煽動文字上訴案的進展再訊。被告申保釋遭控方反對,羅官考慮陳詞後批准,信納被告再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低,認為施加合適保釋條件後能釋除疑慮,家屬聞決定後不住流淚。
女生准以現金1萬元及母親人事擔保1萬元保釋,其間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並交出旅遊證件。她另外須刪除所有社交應用程式、不得管有含有這些程式的電子裝置、不得參與多於5人的通訊群組、刪除涉案帖文及提供帳戶資料予警方檢查等等。
辯方擬爭議「司法管轄權」、「域外法律效力」及檢控時限
袁靜婷(23歲,學生)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今由大律師高麟代表。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共213人遭圍捕被控暴動罪。其中15人的案件,黃子悅等9名被告於開審前認罪,另6人不認罪,1人在審訊中途認罪,餘下5名被告今(8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暫委法官崔美霞押後至6月29日聽取求情,並定於7月13日與認罪的被告一同判刑。所有被告須還柙。
不認罪的6名被告為:鍾曜禧(案發時34歲)、羅澤琛(案發時19歲,現23歲)、吳仲賢(案發時18歲,現21歲)、鄧建歡(案發時27歲,現31歲)、甄念賢(案發時16歲)及李子聰(案發時25歲)。
被告稱到油麻地油酒店約會 聽不到催淚彈或汽油彈聲音
除李子聰外,另外4名被告均有在庭上作供,不過暫委法官崔美霞拒絕接納4人的證供。
第四被告鍾曜禧供稱,當晚相約女友到油麻地的酒店約會,途中被拘捕。崔官則指,鍾在乘的士時已獲司機告知道路不通,卻沒有查究原因;他目睹地上有許多雜物,包括鐵欄、磚頭和膠桶等,還未查核該地區情況是否安全,便貿然下車,有違常理。崔官又指﹐被告在暴動最激烈的時刻下車,卻供稱沒有聽到任何催淚彈或汽油彈的聲音,實在不可能。被告不是決定即時離開,而是從背包內搜尋冰袖、口罩及手套,費時把它們逐一戴上,亦是有違常理。
(獨媒報導)內地電動車製造商比亞迪在香港的3個陳列室及維修車場,周一(12日)分別遭人淋潑紅油和撞閘。警方今午簡介案情,有5男1女被捕,其中5人有三合會背景,涉及淋紅油、安排失車及接載車輛,將落案起訴兩人刑毀罪。新界北總區刑事部署理警司歐陽德強調暫無證據有人針對比亞迪品牌,相信事件涉及「一啲糾紛」。他又奉勸不法分子,「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稱警方對暴力罪行「零容忍」。
誤稱6月12日是「上星期一」
案件發生在6月12日凌晨,警方今午發出採訪通知,標示有「4男1女」被捕。當簡報會開始後,警方新界北總區刑事部署理警司 (行政及支援)歐陽德就公布,有「5男1女」被捕,歐陽德又將6月12日誤稱是「上星期一」。
歐陽德指,當比亞迪在灣仔、尖沙咀、元朗的陳列室,及在天水圍維修場被破壞後,由於案情性質「比較嚴重和惡劣」,交由新界北總區反黑組調查,鎖定4架車輛,其中3架涉及淋紅油,一架負責接載撞閘的犯人離開現場。警方昨日及今日分別在元朗及屯門進行拘捕行動,找到其中3架車輛,並在其中一架的左前座位找到紅油跡。
【獨媒報導】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擬將「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惟只容許於單車徑上使用,並須符合一系列技術要求。民建聯陳學鋒認為只為使用者提供守則並不足夠,倡強制「電動可移動工具」駕駛者須上課或觀看錄影帶。
目前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個人移動工具」(電動滑板車 、電動單輪車及電動平衡車),以及電動輔助單車,需領牌才能在道路或私家路上行駛。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政府計劃分階段開放指定單車徑,供「電動可移動工具」使用。
運輸署曾在2021年在將軍澳及白石進行試驗計劃,探討「電動可移動工具」與單車共用單車徑的可行性。2022年在科學園進行為期六個月試驗,根據局方提交立法會的文件稱,試驗計劃運作暢順,今年3月亦再在白石角單車徑推行為期一年的共享電動輔助單車的試驗計劃。
運輸及物流局計劃今年下半年修例,將部分「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當局制訂一系列技術要求,例如所有「電動可移動工具」須取得符合國際標準及安全規格的認證,合規格型號會被貼上二維碼;限速25公里;車身有重量限制,並須安裝車頭白燈、車尾紅燈、後方紅色反光板,並配備有效煞車系統、警報儀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