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佐敦、尖沙咀一帶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晚上在油麻地圍捕213人,分成多案起訴暴動罪。其中7名男女今(6月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法官陳廣池聽過求情後,押後至6月29日判刑,其間7人須還柙。
7名被告為:胡海維(現23歲,學生)、翁永勝(21歲,文員)、溫育賢(26歲,文員)、許鵬毅(30歲)、葉穎燊(24歲,健身教練)、張芷晴(23歲,調酒師)、周鳳彥(30歲,編輯)。他們承認一項暴動罪。張芷晴另面對的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以及周鳳彥另面對的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和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准留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代表首被告胡海維的大律師張民輝求情指,11月18日是回歸以來很黑暗的日子,被告案發時只不過20歲,乃一時衝動參與當日示威,但正如國家領導人指出,香港現已「由亂到治,由治及興」,被告的罪行亦有別於「偷呃拐騙」,盼法庭不要處以摧毀性刑罰。張求情期間一度落淚,之後法庭書記遞上紙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