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未有提及原址重建。有居民去信特首李家超等官員,並附上47頁的意見書,促政府探討在原址重建三至四幢新大廈的可行性。意見書提到,若能在原址重建的規劃上適度增加地積比率,額外興建的單位可為政府帶來收入,足以抵消大部分甚至全部收購與安置成本;意見書又強調,該方案提供的是補充選項,而非取代政府收購方案,兩個方案可並行實施,由居民自由選擇。
有宏福苑居民去信特首李家超、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及民青局局長麥美娟,並提交47頁的原址重建意見書。意見書中提到,官方的居民意向調查結果顯示,不接受收購業權及只接受原址重建的戶數合共為427戶,建議政府在現有收購方案外,增加「原址回遷」選項。

原址重建意見書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