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被問會否解凍《蘋果》資產支薪員工 林鄭:政府有法例處理「勞資糾紛」

被問會否解凍《蘋果》資產支薪員工 林鄭:政府有法例處理「勞資糾紛」

(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舉行行政會議前記者,《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一千八百萬資產被凍結,勢將無法支薪及維持日常運作。對於會否解凍以助員工支薪,林鄭月娥指由保安局局長依法處理,稱香港有「嚴謹」勞工法例,如出現勞資糾紛,政府會「一視同仁」為《蘋果日報》員工提供「適當的幫助」。

《無綫新聞》記者問《蘋果日報》最快明日(6月23日)停運,詢問林鄭「點睇、會否覺得可惜」,林鄭月娥表示,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所有人皆不應評論。不過她稱《港區國安法》已執行近一年,指回歸廿多年香港已「忍受」了沒有法律維護國家安全、出現長期真空。當《港區國安法》在去年6月30日實施後,林鄭月娥表示自己已多次表示必定「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不會讓法律形同虛設,指警務處在今次事件上必然已搜集足夠證據,並將在法庭判決。

Untitled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又稱,《港區國安法》訂明需防範、阻止及懲治,防止國安罪行發生,令香港長治久安。她引述第四條稱應保障人權,但稱「個人自由不是絕對」,在國家安全、公共衛生等因素下將受限制。林鄭月娥又稱處理的並非新聞機構及新聞報導的問題,而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嫌疑的問題。她稱新聞機構負責人亦不能以「新聞機構」作為保護罩不守法律,指人人在法律面對平等。

被問到是否所有傳媒機構需以《蘋果日報》事件為鑑,她指《港區國安法》規定傳媒等機構需防範危害國家安全,「唔係以呢件事(為鑑),而係以《國安法》」,稱隨《港區國安法》案件開審「會令大家更清楚」,她指「一般傳媒工作」不受影響,又認為傳媒「有能力」判斷哪些屬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她又批評美國政府指本港打壓新聞自由的指控是「錯誤」。

對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凍結了《蘋果日報》資產,林鄭月娥指是國際慣例,而《蘋果日報》申請解凍會否獲批是「依法辦事」。她又如資產凍結引申出勞資糾紛,指香港有「嚴謹」的勞工法例,無論員工來自任何機構,政府皆會「一視同仁」,提供法律下「適當的幫助」。

20200617 蘋果大樓

至於會否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林鄭月娥指第23條的七類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與《港區國安法》的四類不同,當中有相同亦有不同,認為政府在餘下一年任期難以立法,但會爭取時間,進行更多及足夠的籌備工作。

區議員宣誓方面,林鄭月娥稱仍要釐清宣誓不當的法律後果如何執行「仲需要一段時間」,會爭取在七月進行。對於如何才能成功宣誓,她稱法例已訂明「正面清單」及「負面清單」,宣誓人可審視有否觸犯「負面清單」的行為,從而令監誓人認為宣誓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