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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塑膠成萬能key亂標籤 環團促訂標準規管

「可降解」塑膠成萬能key亂標籤 環團促訂標準規管

(獨媒報導)環保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去年就即棄塑膠展開公眾諮詢及公眾參與活動,並擬於本年中公布有關政策,並將牽涉管制可降解塑膠的措施。環保團體綠惜地球表示,政府至今未就「可降解」塑膠制定統一標準,以致市場「亂糟糟」,部分商品更同時標籤「可降解」及「可回收」,促參考外地立法並更新《商品說明條例》,規範「可降解」塑膠的聲稱。

產品自相矛盾 同時聲稱「可回收」及「可百分百降解」

近年國際掀起減塑膠熱潮,不少快速消費品品牌宣布以「可降解」製作產品,取代傳統塑膠。國際市場調查機構Global Industry Analysts上月發布一份研究報告,2020年全球環保物料包裝市場中,「可降解」塑膠佔三分之一以上(34.2%),更預計未來七年每年急增7.8%。香港商家亦相繼跟風,現時市面上標籤「biodegradable」(可生物降解)和「compostable」(可堆肥)的產品比比皆是。

然而,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指出,政府未有就「可降解」塑膠制定統一標準,以致市場「亂糟糟」。他們在收集市面十種「可降解」塑膠產品,包括雨傘袋、餐盒及濕紙巾,全數沒有標明能達致全面降解的條件,亦沒有說明回收或棄置方法;劉兆朗更指,部分產品同時聲稱是「可回收」及「可百分百降解」,實在自相矛盾。

劉兆朗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

他表示「可降解」塑膠在特定條件下方可完全降解,包括以獨立降解處理系統處理,若落入一般回收設施,其雜質將降低回收成品質量。他指若處理不善,「可降解」塑膠最終仍會碎化成微塑膠,加害環境。

倡參考外地立法 不符條件或列欺騙性聲明

劉兆朗表示,根據環保署網頁「部分本地提供聲稱可降解塑膠產品供應商名單」(https://bit.ly/3tcsknK)列出的21個供應商,當中一半產品用上傳統塑膠;三分一產品使用無法在堆填區完全降解的聚乳酸(PLA)等物料,其中三家更已停產。他批評政府在管制有關產品上鬆懈,建議當局參考外地立法,如歐盟規定成員國禁用「氧降解」塑膠(Oxo-degradable plastics),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則訂明凡印有「可降解」字眼的商品,一年內無法在堆填區完全降解即屬欺騙性聲明。

無標題

無標題

無標題

他呼籲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要求政府盡早訂定規管「可降解」塑膠的標準,並確立相關處理設施,亦建議海關更新《商品說明條例》,規範「可降解」塑膠的聲稱及須標明降解條件。

劉兆朗重申,「可降解」並非減塑的替代方案,籲避免選購降解條件不明的商品。被問到在現行法規下,使用「可降解」塑膠是否比傳統塑膠更差,他認為屬「兩害取其輕」,使用傳統塑膠再回收的確對環境傷害較低,強調「更好嘅就少用同裸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