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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宏志居民盼原址重建 不滿合安稱完好單位為「爛樓」

【宏福苑五級火】宏志居民盼原址重建 不滿合安稱完好單位為「爛樓」

【獨媒報導】政府昨日向宏福苑居民發出「收購建議信件」,至於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如於6月30日前有75%業主簽署出售業權信件,亦會一併納入收購方案。今日上樓執拾的住戶陸小姐表示希望原址重建,強調宏福苑是區內首屈一指的居屋,亦難以理解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卻變成管理公司合安口中的「蓉蓉爛爛」,需要花費3,000萬維修:「點解突然間去到今日同我講係變咗爛樓先?點解你會變到我哋而家冇水冇電,乜嘢防火、石油氣都冇晒?」

稱一直盼重返居住 惟官方復修時間一直推

陸小姐一家居於宏志閣中層單位,今日與父母及女兒再次上樓執拾。她憶述上次只有1.5小時,僅取走護照、樓契、現金及金器等,「因為當時想佢係諗住復修嘛,即係我當可能你復修一個月,我就上返去啦嘛,咁梗係淨係攞冬天衫再加其他嘢⋯⋯當其時諗住冇燒過,我哋冇波及,政府新聞一路都話唯一一座冇波及,冇波及理所當然梗係上返去住。」

陸小姐續指,今次執拾物件的取向不同,「今次唔同啦,你睇吓政府講到我哋危樓咁樣」,提及第一次政府說復修宏志閣需時最少兩個月,後來麥美娟改稱9個月,現時合安卻指可能有法律程序問題,9個月亦未必完成復修:「一步一步咁推啦,我之前諗住一個月,但係而家唔係一個月啦,我而家係要執最少九個月嘅嘢落嚟。」她表示,今次至少要取回保單、獎狀、證書、夏天衣物及家品,又認為不會當最後一次回家,反問「40幾年執三個鐘,咩邏輯呀?」


資料圖片

盼原址重建 指區內第一居屋

被問到會否出售業權,陸小姐堅決稱希望「原址重建」:「你諗吓我哋呢個地段,呢個交通網絡,無一個(媲美),我講大埔居屋呢個係number one嚟,你搵一個俾我睇。」她指宏福苑最高峰時期售價400至500萬,目前樓市至少上升10%,認為政府收購價不合理,「我哋唔係要佢恩恤,政府係要賠償」。

她提及未有聽證會前,居民已認為政府責任至少佔七成,其餘則涉及宏業及鴻毅,「聽埋聽證會係市民都知道,我哋宏福苑嘅居民已經行得好前㗎啦,好似陸官話齋我哋投訴過10幾、20次,但係你聽下聽證會佢哋嗰班父母官點樣講?唔理想,可以做更好喎。」她指168條人命涉及近2,000個家庭:「牽涉嘅真正家庭係咪咁少呢,藤㨢瓜瓜㨢藤,眼淚同傷心都唔止呢個數,呢啲唔係數字,冇事冇幹點解唔俾我哋返去?宏福苑唔淨止宏志閣,宏建同宏盛都好完好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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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合安稱宏志「蓉蓉爛爛」

對於合安指重返宏志閣居住,業主須付3,000萬維修費。陸小姐不滿宏志閣變成合安口中的「蓉蓉爛爛」,指大火當日「我哋仲可以喺個廚房煮九大簋」,至12月仍有水有電,質疑「點解突然間去到今日同我講係變咗爛樓先?點解你會變到我哋而家冇水冇電,乜嘢防火、石油氣都冇晒?」

她又不解其他7座可以用捐款收購業權,3,000萬卻不能動用善款維修,「成日都話情行先,乜嘢都睇唔到,你唔好話情,我而家覺得政府連個理都冇,法理都無」。即使最終須強制出售業權,陸小姐稱:「起碼我哋有堅持,唔係話我哋企企定⋯⋯我哋聽陸官講我哋發緊聲,我哋同政府發緊聲,我哋要返去住。」對於初時稱重建需時10年,她就指:「我老竇80幾歲都話等。」

盼開業主大會 嘆只可與家人訴不滿 

陸小姐亦支持盡快召開業主大會,對於合安稱要需時核實簽名,她認為問「一戶一社工」便可,指合安能夠將市建局大維修資助退回:「咁你合安核實到市建局嗰個簽名,退返個津貼俾我哋,點解呢個名咁難對?堂堂咁大間公司。」她提及當時可以逐一找暫住不同過渡房屋的居民簽署,「嗰個都簽到名,咁點解你呢個咁簡單得個 200零個名簽唔到?但係千幾戶嘅名你又可以簽到呢?」

至於如何爭取召開業主大會?陸小姐反問「其實可以點行動,邊個夠膽行動?」她坦言行動擔心誤觸國安法:「我哋唔敢講,只要同第三者講就係叫做煽動,以我理解⋯⋯我唔可以煽動人哋情緒,以災亂港㗎嘛,我有不滿咪淨係可以同屋企人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