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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論政】盧勁池:疫情治理下的普世人權

【文化論政】盧勁池:疫情治理下的普世人權

早陣子有位失明朋友打給我,說剛獲一拳書館負責人邀請,在一個讀書活動裡分享些讀書心得,他說想選一本談殘疾人權利公約的書,但在香港的盲人圖書館裡找不到,我介紹了一本台灣出版的書給他。他則表現得有點尷尬,好像覺得台灣民情不如香港,介紹起來會有點敏感。

我說殘疾人權是普世議題,為何台灣的書會不適合香港?我問他,談人權是不是擔心觸犯國安法?於是我便語重心場地跟他解釋:人權涵蓋很多範疇,關於士威遊行,投票之類的事情,在權利公約裡面,是屬於政治參與和代表性的範疇,但人權公約還有討論無障礙、融合教育、生育與家庭,自立生活和融合社區等權利。反正人們以為我們這些視障的,多少有些老殘,擔心的話,避過政治參與一章不談,沒讀者會留意到的。

「但台灣防疫做得比香港好嘛,還記得疫情之前,無論社會點亂都好,大家都喺為咗普世人權,但而家為咗抗疫,一講人權,就變得好似過街老鼠咁,一喺話你不識時慕,一喺話你膠。』

我聽後思索了一下,接著建議他,可以跟讀者介紹另一本文化理論書,書名為《生命政治的誕生》,是一本記錄著名的當代法國哲學家米歇爾‧福柯的課堂講演集。顧名思義,這本書要談的,是一個叫生命政治的理論。自去年疫情爆發時,不少人也會引用,討論防疫措施的文化意義。而且還因疫情的發展,就這個課題,哲學家們也起了新的論爭。

這本書關注的是國家管治手段,同時也給予我們一個新的角度去理解人權、自由,這些作為公民社會核心價值的理念。簡單來說,福柯並不把人權看為一種自有永有的,上帝賦予的權利。而是把它看為一種現代社會制度運作的工具。他指出,人權的爭取往往是透過司法機構來落實,但人權不等同個人的實際利益,怎樣滿足並最大化社會的利益,是經濟學家要處理的問題。而福柯透過極仔細的歷史分析,指出兩者是如何本質上互不相容。於是,由傳統國家步入現代國家最重要旳分水嶺,就是制定各種調控政策,去平衡這些機制之間的衝突。由此可見,人權概念出現的早期,原先也發揮著限制封建王權的功能,直接步入現代社會,國家權力下放到各種更理性的管治制度裡,人權就成了平衡國家和社會矛盾的一套協商機制。

所以即使在疫情期間,政府要用緊急狀態的名義,來控制傳染病的擴散,殘疾人士會面對更高感染風險,有滯留內地的視障長者無法與房署聯絡而被沒收公屋,以至社企停擺引致更大的殘疾人就業需要等,這些事件不乏換起媒體的關注,也成功催促了政府或民間社會的回應。背後的原因,就是這些殘疾人的基本生存權,住屋權、就業權一直為社會所認受。當然,大家或許覺得,那些所謂的人權,都不過是常識,但常識怎樣建立出來,它和國家管治機構之間的關係為何,就是這本書要探討的問題。

我不怕跟這位盲友談些抽象理論,因為每次他聽得似懂非懂,卻總能不經意地聯想到好些有趣的觀察:

「咁咪即喺話,政府每日公佈疫情數字,而你又發現,我哋既爆發人數,真喺唔會好似歐美啲講人權既國家咁嚴重喎又真喺。所以防疫本身,就喺佢打壓人權既手段》』啦。』

最後我只能告訴他,他大致理解到這個生命政治在關注些甚麼,沒錯,科學化的統計數據,隔離措施、檢測、打防疫針等等,都是生命政治所關注的調控手段。但「打壓』這兩個字,我就不敢講了。因為很多社評人,甚至好些哲學家,都認為福柯是想透過剖析生命政治,來批判政府的濫權和操控,但事實上福柯並沒有認為生命政治本身是萬惡的根源。它只是在分析現代人面對的處境,沒有必要刻意捍衛或反對生命政治,而是需要更仔細地意識到它的存在。與其他社會因素的環環相扣。疫情顧然成了政府制出各種侵犯私隱措施的藉口,但市民普遍地認同抗疫,渴求復市,暫時放下對私隱的堅持,背後都有著一套香港人對自由生活消費既追求。好比說你現在作為一個盲人,卻被邀請去跟健視讀者分享閱讀心得,完全無視這個視覺中心社會下盲人獲取資訊的不平等現況,但你仍要準備這次分享,我又花那麼多時間睬你。背後所面對的生命政治,又不過是為了那些所謂建立傷健共融社會的假象。

作者盧勁池為視障人士、文化研究博士生。本文刊於2021年1月27日信報。本欄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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