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政府成立「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 部分職權與區議會類近

政府成立「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  部分職權與區議會類近

(獨媒報導)民政事務總署今日宣布在全港18區成立「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會由地區人士及自薦青年組成,提供平台讓委員就地區工程、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等地區議題發表意見。「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的職權包括就民政處指定地區工程或設施項目,以及其他地區建設倡議提供意見,部分職能與區議會類近。

區議會前途未明 麥美娟稱檢討已進入最後階段

現屆區議會任期在年底屆滿,民選議會前途未明,有消息指政府或大幅削減民選議席,並增設間選及恢復委任議席。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日前表示,當局就區議會的檢討仍然進行中,但就已進入最後階段。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今次新成立的「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源於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去年《施政報告》推出「青年參與倡議計劃」。當局稱希望吸納更多青年人參與公共事務,加強與政府互信,計劃包括開放兩個與地區事務相關的委員會,開放部分席位與青年自薦成為委員。

民政總署接1,100份申請 330名青年自薦成委員

民政事務總署自今年1月起邀請青年自薦,共接獲約1,100份申請,再由18區民政處成立評審委員會考慮申請,最後共有330名青年透過自薦成為委員。委員會由20至30名委員組成,整體平均年齡為35歲以下,當中超過三分之一為透過自薦計劃獲甄選成為委員的16至35歲青年。

麥美娟則稱歡迎兩個委員會的成立,期望委員能積極參與委員會的工作,共建更有活力及更和諧的社區。

「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職權包括舉辦公民教育活動

按民政事務總署網頁,「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則就青年發展和公民教育議題提供意見,包括區內舉辦或統籌各項公民教育活動、青年活動,就相關活動和公民教育活動的撥款申請、活動的推行和成效提供意見,及宣傳及推廣區內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的活動。

而「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的部分職權範圍就與區議會的職能「類近」。當局指出,該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為民政處指定的地區工程或設施項目,及其他地區建設倡議提供意見;及民政處指定的地區工程或設施項目,及其他地區建設倡議反映區內居民特別是青年的意見等。

翻查《區議會條例》,條例第61條列明區議會的職能,當中同包括為進行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而撥給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公帑的運用向向政府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