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政府終極谷針 逾400萬港人6月底前須打齊三針方獲「通行證」

政府終極谷針 逾400萬港人6月底前須打齊三針方獲「通行證」

【獨媒報導】早前特首林鄭曾預告,將逐步要求市民打齊三針,食衞局常秘陳松青今午在記者會公布,「疫苗通行證」本月24日實施,除了獲豁免人士,所有人要打最少一針才可以進入指定處所。措施會在4月底收緊,要求最少打兩針,最終在6月底開始,符合打第三針要求的市民就必須打齊針。若僱員未打針而未能上班,政府將修改《僱傭條例》令僱主可以合理解僱員工,陳松青透露並非只適用於表列處所,而是各行各業都適用。

陳松青指行政會議今早通過,將增訂新規例599L章並實施「疫苗通行證」,除了現有17個表列處所,例如健身室、戲院、美容院等場所外,新增6個場所,即宗教處所、商場、百貨公司、街市或市集、超市及理髮店,納入「疫苗通行證」範圍,除了獲豁免人士外,所有12歲或以上市民要打最少第一針,才可以進入上述處所。

政府又公布第二階段將在4月底開始,屆時將會要求18歲以上市民,進入表列處所前要打兩針,至於12至17歲青年則維持打一針。最後一個階段目標是全民打針,會在6月底展開,所有18歲以上市民如果符合打第三針要求,即接種第二針相隔9個月後,就須打齊三針;12至17歲青年亦要在打第一針後6個月,開始打第二針。

根據政府的計算方法,第三階段由今年6月底前開始,已打第二針後9個月的人,就要接種第三針。翻查政府打針紀錄,去年9月30日全港接種了第二針的人數約418萬人。意味他們在6月底前,就需要接種第三針。

一直有傳政府將限制市民無打針就不准搭交通工具,今次「疫苗通行證」未有公布措施。陳松青表示,暫時未有計劃將交通工具劃入「疫苗通行證」,但按現時599L章的法律框架,包括交通工具在內的任何場所,在食衞局局長發出命令下都可以納入。

2216BD97-4C31-4D2B-B954-3CD066B9A3BF

商場街市人流多地方 只抽樣檢查

陳松青指違反「疫苗通行證」要求,將會定額罰款5千元,處所營運者都會受罰。至於如何執法?陳松青指分兩類執法,「主動形式」將由處所營運者要求顧客進入食肆前先掃描「安心出行」,以及出示打針紀錄。如果是「被動形式」,市民在掃完「安心出行」後,不需要主動出示打針紀錄,但在授權執法人員抽查及要求下,就要出示打針紀錄。該做法適用於人流較大的場所,例如超市、商場、街市等。D類食肆將於今周四試行「疫苗通行證」。

未見條文,今午已有記者質疑,商場是回家必經之路,未打針是否「屋企都無得返」。陳松青稱新規例會顧及「特殊情況」,他指條文會加入「合理辯解」,例如市民必須經商場歸家,或進入處所唯一目的是買外賣、拎物品、維修工作、做檢測、必要政府服務、參與法律程序、打針或治療,可以成為合理辯解。

林鄭在較早記者會曾提及,將修改《僱傭條例》,解僱未打針的員工,將不會被視為「無理解僱」,有記者問食衞局常秘陳松青,修例範圍是否只影響599F章處所的員工,陳松青表示按他所知,不限於599F章表列處所下的員工,他指詳細要交由勞工及福利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