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林定國指23條立法仍在研究中 惟未有時間表

林定國指23條立法仍在研究中 惟未有時間表

【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李家超多次表示將盡快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惟一直未交代詳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現時沒有立法時間表,仍在研究階段,又指「盡快」意思是強調香港的憲制責任,「又唔係話要急到聽日要做」,重申要多作研究,深思熟慮,確保有效應對國家安任問題。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與副司長張國鈞今早一同出席港台《千禧年代》,被問及現時研究進度及立法時間表,何時會公佈立法框架。林定國直言:「俾個簡單答案你,就係仍在研究中。」他指現時沒有確實的立法時間表,重申政府正積極研究。

螢幕截圖 2022-07-20 下午12.22.05
港台節目截圖

拒回應立法框架內容

至於立法內容是否與2003年一樣,林定國以研究中為由,拒絕透露任何詳情,但離不開7類禁止行為,即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他續指,第23條與《香港國安法》中的兩罪部分重疊,即仍有5項未有完整法律處理。張國鈞則形容23條立法是「欠交25年嘅功課」,強調要做好件事。

林定國:多案例可助市民理解《國安法》

《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兩年,被問及市民仍未理解當中條文。林定國強調《國安法》都是新的法律,在普通法制度中,判案可作為例子會令市民更理解法律,「多啲案例一定可以對於市民大眾更進一步理解《國安法》條文、立法原意同規範性,一定係有幫助。」

《香港國安法》第42條訂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得准予保釋。被問到第23條會否有類似做法,林定國稱,最近有案例指出有關保釋條款並不限於國安法下的4項罪行,亦適用於所有涉及國家安全的刑事罪行,包括煽動意圖罪。他指按邏輯推理,無論現行及將來的刑事罪行,如法庭認為觸及國家安全,就必然適用《國安法》42條的保釋安排。

林定國亦強調《香港國安法》開宗明義規定,必須遵從《基本法》保障人權,「宜家唔係話唔俾人保釋」,但保釋門檻與之前有分別,其他司法管轄區都有類似安排。

螢幕截圖 2022-07-20 下午12.22.14
張國鈞(港台節目截圖)

張國鈞:自覺守法就會出現社會公義

林家國亦談及二人分工,指副司長主要負責推廣法治教育、推進香港成為國際法律服務中心、法律科技應用,及培養法律人才四方面工作。張國鈞補充,將會用深入淺出方法向老百姓講解《基本法》、《憲法》及《國家安全法》,「其實唔難明嘅,同我哋生活息息相關,只要我哋自覺遵守,好多社會公義就會出現㗎啦。」

螢幕截圖 2022-07-20 下午12.19.51
港台節目截圖

律政司不完全適用KPI

李家超政府強調「以結果為目標」,將設立「關鍵績效指標」(KPI)評估表現。林定國坦言很多量化的標準並不能套用於律政司工作,反建議訂限時的工作計劃。張國鈞亦附和,指律政司與其他政府部門不同,不可能依檢控案件數目判斷成效,將會與內部同事商討。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早前發表報告,點名建議制裁長林定國及15名曾參與《香港國安法》等案的檢控官。林定國在節目上再回應,指所謂報研究報告其實是無理恐嚇威脅,自己不怕制裁,其他同事亦繼續堅持工作,士氣高昂,沒有影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