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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前任特首辦」首年開支1,350萬 近半涉裝修及買傢俬

林鄭「前任特首辦」首年開支1,350萬 近半涉裝修及買傢俬

(獨媒報導)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卸任後,租用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用作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署指出林鄭的「前任特首辦」首年開支1,350萬,當中非經常性開支約655萬元,主要是用作裝修工程,包括購置傢俬及設備。

位於半山堅尼地道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目前已經「滿座」,該項政府物業屬三級歷史建築,樓面面積約535米,由三名前特首董建華、曾蔭權及梁振英共用,林鄭月娥則租用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用作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就《財政預算案》作書面提問,關注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開支、編制及人手等,並特別問到位於金鐘的辦公室。行政署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指該辦公室在2022至2023年度的非經常性開支約655萬元,主要是裝修工程,包括購置傢俬及設備。

太古廣場租金443萬元 月租約36.9萬

而經常開支則約695萬元,當中204萬元為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443萬元為租金及相關開支,48萬元屬其他日常運作開支。該辦公室去年度的租金及相關開支為443萬元,月租即約36.9萬元。

不過翻查報道,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去年10月曾回覆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的質詢,該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辦公室每月租金37.7萬元

另外,當局表示,現時每位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的支援服務是由1名高級私人助理、1名助理文書主任及1名貴賓車私人司機提供。而位於堅尼地道28號及金鐘太古廣場的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則各設有1名職員協助處理日常文書及接待等職務。

半年出席183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每月約26次

林鄭月娥曾表示,在任特首5年期間,有3年時間因為疫情未能外訪,形容為比較可惜的事。

據政府回覆,林鄭在去年7月卸任至今年1月期間,曾以前任行政長官的身份,出席183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分別在香港和海內外以視像或錄影形式進行,即平均每月約2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