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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曾稱正研究辱警罪範圍 新政府避答進度 僅稱「因應需要展開研究」

林鄭曾稱正研究辱警罪範圍 新政府避答進度 僅稱「因應需要展開研究」

【獨媒報導】上屆政府曾言正在研究立法「辱警罪」,研究法例要否涵蓋警察以外的公職人員 ,有立法會議員關注立法進度。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列出警方現時可應對辱警的「四招」,包括刑事恐嚇、煽動罪、阻差辦工、在公眾地方喧嘩或擾亂秩序,最嚴重可監禁5年。就「辱警罪」的工作進度,局方未有正面回應,僅指「會因應需要展開相應研究工作」。

前任特首林鄭月娥曾稱正研究辱警罪的保障範圍,或向下屆立法會匯報進展。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書面質詢查問政府工作進度,並詢問過年三年與侮辱公職人員或其他人的檢控數字。

民青局:沒有儲存公務員因工受辱數字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回應指,針對侮辱他人或公職人員的行為,現時警方可透過刑事恐嚇、煽動意圖行為、公眾地方喧嘩或擾亂秩序等罪行提出檢控,局方沒有備存公務員在執勤過程中被侮辱的個案數字,亦沒有就侮辱公職人員案件儲存數字。

局方提供過去3年循《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公務」罪的檢控數字,共有58人被控,被定罪有43人,被判即時監禁有14人。不論檢控和判監的數字,2021年都高於前兩年。該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

「假新聞法」由民青局負責 稍後公布研究結論

就「辱警罪」的立法進度,局方沒有正面回應,僅指政府會因應需要展開研究工作。就「打擊假新聞」的研究,則屬於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範疇下的工作。麥美娟回應指,局方已聘請顧問研究多個司法管轄區打擊假新聞的法例及執法經驗,待有關研究有結論時,政府將向立法會匯報,並交代工作時間表。

麥美娟又補充,公務員事務局會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公眾對公務員工作的認識,讓市民了解公務員「以專業及不偏不倚的態度服務社會,應受尊重」;並為公務員提供處理語言暴力的指引和技巧培訓,以維持良好抗壓能力及心理素質。另外警方亦會透過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市民守法意識,同時進行「網上巡邏」,作出相應調查、拘捕及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