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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行政主任被控虛假陳述 涉三度請病假參加興趣班

民政署行政主任被控虛假陳述  涉三度請病假參加興趣班

(獨媒報導)一名民政處高級行政主任,涉在2018至2020年期間三度使用「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聲稱在辦公時間到中醫診所接受治療,事實上卻去了參加興趣班。她今承認三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押後至1月24日判刑,被告准以現金保釋。

被告傅申(41歲),承認三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她另外三項相類控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她在案發期間擔任署理高級行政主任,派駐到黃大仙民政事務處,負責為黃大仙區議會提供秘書支援。

案情指,被告曾呈交三份「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供其上司批准。被告在申請表上表示,她曾於2018年11月30日、2019年7月5日及2020年6月17日下午,離開工作崗位到一間中醫診所接受診症及治療。惟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於該三個下午均參加了興趣班,其中兩日於黃昏才到訪該中醫診所,餘下一日則沒有到過該處。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民政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落案起訴被告。案件押後至1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