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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黃錦輝酒駕後擅自離開涉誠信問題 或構妨礙司法公正

湯家驊:黃錦輝酒駕後擅自離開涉誠信問題 或構妨礙司法公正

【獨媒報導】立法會選委界議員黃錦輝昨日被踢爆周一涉嫌酒後駕駛撞車不顧而去等四罪被捕,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於電台中強調醉駕屬嚴重罪行,又指黃錦輝撞車後不顧而去令人懷疑想避開酒精測試,不單涉及誠信問題,亦有可能是妨礙司法公正:「希望透過多啲時間、飲多啲水、去多啲洗手間,沖淡你酒精嘅濃度,咁係妨礙司法公正,我覺得係嚴重誠信問題。」

黃錦輝周一晚於中大被捕,案情指他駕車撞向另外兩輛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後駛離現場。警員接報到場後,他才返回現場,並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被捕。黃錦輝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事件昨日下午開始廣泛報導,有報導更指黃錦輝有醉駕前科,於2015年7月曾涉嫌醉駕被起訴。不過黃錦輝未有回覆傳媒查詢,至傍晚才於社交媒體發文交代,稱對事件引發社會討論和引致立法會,中文大學校方及各界的不便,深表歉意。


湯家驊(資料圖片)

湯家驊:撞車後不顧而去令人懷疑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表明醉駕屬嚴重罪行,最高懲處為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年,再犯可判即時入獄。他表示一般輕微交通意外若無人受傷,雙方拍照及交換聯絡方式後自行離開,未必需要報警處理,但今次涉及立法會議員,就可能牽涉到誠信問題。他認為黃錦輝撞車後不顧而去令人懷疑:「令人懷疑想避開酒精測試呢個程序,想避過醉駕呢個罪行,希望透過多啲時間、飲多啲水、去多啲洗手間,沖淡你酒精嘅濃度,咁係妨礙司法公正,我覺得係嚴重誠信問題。」

指黃錦輝應第一時間通報立法會

立法會議員守則列明,如議員涉及法律訴訟(任何刑事訴訟,以及可能影響履行議員職務的民事訴訟),應及時報告立法會主席,不過據知黃錦輝事發兩日後都未有通報立法會。被問到何謂「及時」,曾任立法會議員的湯家驊認為翌日便應通報事件,指通常理解「及時」為「第一時間、第一個機會」:「譬如你夜晚撞咗車,你無理由期望佢半夜三更打去俾主席,但如果第二日工作天,你有整天時間……我覺得一般人期望會利用呢個工作時間去通知囉。」

被問到如議員涉及酒駕撞車後不顧而去,是否應辭去職務。湯家驊就指,現時立法會對處理違規事情比《基本法》及一般法律嚴格,除了陳家珮年初逆線行車外,沒有太多個案測試其處理方法,但需要尊重立法會的做法。他又提醒議員需要顧及公眾觀感,「唔好俾公眾覺得官官相衛,自己人查自己人就可以輕輕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