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狄志遠:曾國衞言論侮辱多年在區議會爭取民主的朋友

狄志遠:曾國衞言論侮辱多年在區議會爭取民主的朋友

【獨媒報導】立法會小組委員會今早首次討論「完善」區議會方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強調《基本法》從無提及區議會有「民主成份」,更指新思維狄志遠提出的說法是「僭建」。狄志遠對說法感到驚訝,又指「僭建」是違法,「即係話我哋過去喺區議會爭取民主係非法」,是對多年來在議會「爭取民主嘅朋友」的一種侮辱。

曾國衞今早在開場發言時指,有聲音指區議會為特區民主進程一部份,曾國衞就反駁是「偷換概念」、「子虛烏有」。到狄志遠提問時,他指現時區議會的民主成份與新方案有明顯落差,期望現時區議會內由民主黨、民協等傳統泛民組成的政治光譜空間仍能保留。

曾國衞隨即反駁,《基本法》97條無提及或規定地區組織的組成方法,「唔同行政長官或者立法會由選舉所產生,更遑論所謂民主成份,喺基本法上面冇呢樣嘢」,他更指「民主成份」是「僭建」。

狄志遠會後表示,對曾國衞的說法感到驚訝,因「僭建」不合法,「即係話我哋過去喺區議會爭取民主係非法,係對我哋咁多年嚟議會入面爭取民主嘅朋友嘅侮辱」。

無標題

區議會民選是社會共識

對於曾國衞強調《基本法》無就區議會組成作說明,指區議會不一定由選舉產生,狄志遠表示遺憾及失望。他認為區議會自80年代起至今為香港民主化進程,由80年代中區議會由委任產生,到90年代中期大部分議員為選舉產生,而區議會主席亦自1985年起由議員互選產生,以減低政府干預,「呢啲都係民主嘅一部分」,因此儘管《基本法》上無具體說明區議會應為民主選舉,民主選舉仍屬市民訴求,「呢個係社會、各大政黨嘅共識」。

狄志遠又提到,《基本法》45條及68條說明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以選舉產生,「即係話香港民主步伐係會繼續」,期望曾國衞的說法不會打擊民主派信心。他又期望日後區議員能向市民而非政府交代:「唔係政府嘅啦啦隊,唔係政府嘅助手,係要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