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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管條例今生效 團體批存多項漏洞

租管條例今生效 團體批存多項漏洞

(獨媒報導)規管劏房租金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今日生效,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昨(1月21日)聯同劏房住戶,到負責執行相關條例的差餉物業估價署請願,批條例仍有不少漏洞,包括不設起始租金,變相任由業主定價,舊租約又不受保障。

條例規定,租戶將有「2+2年」租住權保障,首兩年租期內業主不得加租,而兩年續租加幅亦不可超過10%,並禁止濫收水電費,運輸及房屋局表示,考慮到計算方式困難,故條例不設「起始租金」。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昨日到執行條例工作的差估署請願,聯席成員鍾惠賢批評不設「起始租金」,變相任由業主定價。她又批評須於1月22日後簽署的租約才受保障,促政府應盡快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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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旺⻆劏房居住十年的張先生表示,連業主亦不清楚新例內容。聯席成員黎汶洛亦指指引不足,例如未有清楚解釋「2+2」租期、水電等雜費的攤分方法,以及差餉物業估價署執法的權力。他亦指署方的宣傳小冊子又難以閱讀,形容字體「密密麻麻」,「仲密過大學論文」,租戶難以理解,倡製作簡易的「懶人包」。此外,差估署提供的標準租約只作參考用途,並非強制使用,如業主繼續使用文具店的綠色樣式租約,有機會抵觸新法例,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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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汶洛又認為,全港只有五個駐民政處的租務主任協助條例推行,但每星期只提供約半日至一日時間作支援,新增委託非政府機構籌組的六隊租管社區服務隊,每隊只有兩名人手,難以負責全港22萬名劏房人口的調解和教育宣導工作。黎汶洛建議差估署增設街訪獨立舉報熱線,主動作出巡查。

黎汶洛又批評差估署以「公務繁忙」為由,拒絕跟聯席和相關社福界代表會面,斥其態度「高傲」,要求差估署盡快舉行公眾諮詢以清楚交代租務管制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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