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昨晚表示,在葵涌區巡邏時發現葵富路一食肆的窗口玻璃懷疑被粉紅色油漆塗污,經調查後,同日傍晚在葵涌工業街一工業大廈內拘捕一名42歲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毁壞」。根據警方發布的證物及被捕人相片,涉事塗鴉為「$自$由」,為街頭塗鴉創作者陳勁輝(Mick)所創作。
警方昨晚發稿指,在拘捕行動中,警員在被捕人的工廈單位內檢獲其犯案時所用的工具及相關物品。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表示,為確保葵青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保持高姿態巡邏以及迅速偵破案件,將不法分子緝拿歸案,呼籲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根據警方發布的證物圖片,上有塗鴉「$自$由」。該圖案由街頭塗鴉創作者陳勁輝(Mick)創作,他早前被指在今年1至2月期間,在中環及上環一帶多處塗鴉「$自$由」,被控20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押後至6月23日再訊(案件編號:ESCC571/2025)。他在在2023年亦曾被控20項「刑事毀壞」罪,他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後,被判處感化12個月,另須賠償合共26,500元。
警方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毁或損壞財物」,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