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參與「香港議會」的錢寶芬被指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上月被警方國安處以20萬元懸紅通緝,保安局今月再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其列為「潛逃者」。錢寶芬曾任職懲教署,離任前為一級懲教助理,是退休公務員。公務員事務局回覆《獨媒》查詢時確認,已針對「指明潛逃者」實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措施。局方強調根據法例行事,即錢寶芬從政府所領取的每月退休金已被終止。
現年65歲的錢寶芬,在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成為旺角「鳩鳴團」成員,翌年以人民力量身份參加區議會選舉。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錢寶芬因參與7月14日沙田大遊行,在源禾路被捕及遭控告阻差辦公,同年9月7日在機場客運大樓通道示威及展示標語,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罪成,被判入獄30日及需付40萬元訟費。
上月遭警方20萬元懸紅通緝 今月被列潛逃者
錢寶芬在2022年3月移居英國,及後參選「香港議會」並當選。國安處在今年7月25日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人士,被指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5人屬新上榜,遭警方以20萬元通緝,當中包括錢寶芬。國安處指錢寶芬在2025年2月至6月期間,聯同他人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選舉,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保安局在8月4日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將有份籌組及參與「香港議會」的16名人士列為潛逃者,向他們實施禁止提供或處理資金、撤銷特區護照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等措施,名單包括錢寶芬。另外,國安處昨日帶走錢寶芬胞妹錢寶雲到警署協助調查。
上月稱遭警方凍結戶口 失每月9,000元退休金
在上月底,錢寶芬曾接受網台訪問時承認,已遭警方凍結戶口。她表示,每月約有9,000元退休金,稱該筆款項原本為旅費,在失去退休金行會減少去旅行:「凍結我戶口我預咗,無糧出我又預咗。」
《獨媒》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政府發言人回覆稱,保安局局長已於2025年8月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16名因涉嫌在特區境外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並指明針對這些潛逃者施行的措施。特區政府會根據法例行事。
根據《退休金條例》第15條,即經定罪等後退休金、酬金或津貼可予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包括已獲批予退休金或津貼的人員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然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列明,保安局局長有權為針對某潛逃者實施某些措施指明該潛逃者,並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