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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欣指紋身構成感染風險 倡發牌規管

陳凱欣指紋身構成感染風險 倡發牌規管

【獨媒報導】立法會議員陳凱欣提出書面質詢,稱紋身對顧客及紋身師構成感染傳染病風險,詢問政府會否立法,發牌規管紋身師。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書面回覆指,政府現時未有其他法例和計劃對紋身師作出規管,但衞生署已制訂《皮膚穿刺行業控制感染建議指引》,要求紋身師跟從指引採取預防措施。

醫衞局:未有計劃作出規管 已制訂指引要求紋身師遵循

陳凱欣在書面質詢指,紋身涉及皮膚穿刺,對顧客及紋身師構成感染風險,詢問政府會否參考外國發牌規管紋身師,監察其服務質素及衞生情況,又問當局會否參考其他行業提供培訓及證書課程作專業資格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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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陳凱欣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在書面回覆指,紋身和穿環不屬於「醫療程序」,衞生署已制訂《皮膚穿刺行業控制感染建議指引》,就皮膚穿刺操作相關的感染控制原則,以及環境衞生和用具及儀器處理等方面提出指引。盧寵茂表示,紋身師宜遵循指引,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保護自己和顧客以防感染傳染病,以及確保皮膚穿刺只適宜對完全明白風險,以及所涉及問題的顧客施行。盧寵茂又指,除《青年人紋身條例》外,政府現時未有其他法例亦未有任何計劃對紋身服務及技術員作出規管。

至於專業資格認證,盧寵茂指香港資歷架構下,已為美容業制訂《能力標準說明》,當中包括與紋繡美容相關的能力單元,培訓機構可參考有關資料,以發展相關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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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

18歲以下紋身屬違法 過去5年未有人遭檢控

根據《青年人紋身條例》(第323章),除特定情況外,為18歲以下的人進行紋身,即屬犯罪。陳凱欣問政府過去5年,是否有主動巡查紋身店或調查有關投訴。盧寵茂回覆指,根據紀錄,過去5年未有人就干犯《青年人紋身條例》第3條而遭檢控,並指警方接獲相關投訴時,會按程序跟進處理,警方未有就與《青年人紋身條例》相關的巡查及調查備存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