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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實名制首階段明實施 電訊商備登記系統 明年3月市民登記

電話卡實名制首階段明實施 電訊商備登記系統 明年3月市民登記

(獨媒報導) 政府稱要打擊「太空卡」罪案,行政會議今年六月以「先定立後審議」形象,火速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首階段明天(9月1日)起實施,電訊商須在首階段,即明年2月28日前,實施實名登記設施及系統,市民暫時不受影響。但第二階段將於明年3月1日後,就輪到市民登記,屆時須提供姓名身份證及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明日生效,首階段暫時未針對市民做登記,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方式使用電話儲值卡。但在明年3月1日起,當日起生效的新的上台月費服務及發售的新的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

後年2月23日後 未登記電話卡將失效

現行儲值卡用戶須於第二階段結束前(即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所有未完成實名登記的儲值卡將於2023後2月23日後不能繼續使用。至於現時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他們「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無須向電訊商再作登記。

根據政府文件,市民須提交的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身分證明文件副本,以及其出生日期,供電訊商核實。如使用電子平台,用戶要自行在網站上載個人資料。16歲以下用戶要有成人陪同登記,並要提交陪同成人的個人資料。

每名市民上限10張

每名人士可以向每間電訊商,登記最多10張電話卡,企業的上限則為25張,電訊商在登記時會核對及核實用戶資料,相關的資料會保留到用戶取消登記後最少12個月。

電話智能卡實名制亦帶來爭議,包括沒有豁免傳媒工作,令傳媒工作者擔心不能保護消化來源,政府亦可以憑登記資料,追尋消化人士。記協早前發聲明,關注條例賦權執法機關,可以在「迫切」或「緊急」情況下,即使沒有法庭手令,亦可取得相關手機號碼及用戶的資料,記協擔心在傳媒無法保護消息來源情況下,不敢向傳媒提供可能涉及違法、濫權等敏感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