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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任選管會主席 任期三年

高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任選管會主席 任期三年

【獨媒報導】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馮驊任期本月16日屆滿,不獲續任,告別13年主席生涯。行政長官今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為選新任主席,任期三年,明日起生效,至年2025年8月31日。

政府下午發稿公佈委任消息,指陸啟康出任司法人員約27年,曾於不同法院及審裁處任職。文中亦指,陸啟康負責設立高等法院知識產權案件表,現時是負責該案件表的法官。他亦曾於區域法院規則委員會、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及醫院管理局公眾投訴委員會服務。

翻查資料,陸啟康於2016年時曾就「霸王誹謗案」頒下判詞,斥《壹週刊》出版「霸王致癌」的文章是不負責任,指若傳媒只說出一半的真相,結果只是誤導公眾,並無公眾利益可言。近年則曾主理霍家爭產案、梅啟明控電影《梅艷芳》侵權案及鄧紫棋合約糾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