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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指「離線權」不符現實 按內地標準「明顯佔用休息時間」才視為線上「隱形加班」

黃國指「離線權」不符現實 按內地標準「明顯佔用休息時間」才視為線上「隱形加班」

【獨媒報導】工聯會黃國在立法會提出質詢,問及僱員線上「隱形加班」的補償,認為本港可參考內地案例,以員工「付出實質性勞動」和有關工作「明顯佔用休息時間」計算線上超時工作時間,他今早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按此標準,不會包括「純粹溝通」或打電話聯繫,認為比外地的完全「離線權」,符合現實、具中華文化的中庸之道。

黃國在書面質詢指,線上工作越趨普遍,僱員被要求利用通訊工具工作,例如出席會議及回覆信息。他提到內地法院以員工「付出實質性勞動」和有關工作「明顯佔用休息時間」,裁定非工作時間線上工作為加班,需酌情決定加班費,問及勞福局有否進行研究或考慮完善勞工法例。

勞工及福利局書面回覆指,勞工處經不同途徑提醒僱主在安排僱員使用網絡或電話等通訊工具進行遙距工作時,應充分諮詢僱員及與僱員協定工作時數及超時工作補償安排等。處方會續在人力資源經理會及行業性三方小組討論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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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資料圖片)

黃國今早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疫情後線上工作越趨普遍,內地案例值得本港參考。被問到如何計算在家的超時工作,黃國指可根據內地標準即「付出實質性勞動」和有關工作「明顯佔用休息時間」,「純粹溝通」或打電話聯繫並不計算在內,可根據例如回覆客戶等紀錄計算。

對於是否應推行外國般的「離線權」,即下班後有權拒接來電或回覆訊息,黃國認為未必符合香港現實,指中華文化有中庸之道,「未去到咁絕對」,相反內地案例有更好的平衡,簡單覆公司電話或溝通不會視為「隱形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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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工商管理學院人力資源策略及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葉偉光在同一節目亦認為,「離線權」會令僱主及僱員雙方「企硬」,本港難以實行,亦會削弱競爭優勢。

葉偉光提到,工作形式由過往製造業轉型為服務業及專業服務,後者難以清楚分割工作時間。他倡改以質而非量處理,「唔好用時數去睇」,認為僱主可採用「激勵」方案,僱員提早完成項目可獲獎勵,令雙方「企係同一條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