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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區開花」旺角衝突 男商人認磚掟警車還柙候判

「八區開花」旺角衝突 男商人認磚掟警車還柙候判

【獨媒報導】 前年11月10日有網民號召全港「八區開花」,其中旺角有4名男子被捕,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毁壞及襲警等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男商人承認刑事毁壞罪及抗拒警務人員罪,其餘3人不認罪。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本案首被告遭帶上警車時,男商人持磚追跑至警車後方,並將磚頭擲向警車的車身,造成10厘米長的凹痕及花痕,最終警員下車追截被告。男商人還柙至本案審訊完結後判刑。

4名被告依次為地盤工人王嘉麟(26歲)、港大學生劉俊樂(21歲)、商人劉育承(29歲)及售貨員鄧如良(59歲)。

首被告涉在馬路放置膠袋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晚上約9時,警方發現彌敦道有人堵路,警員C見亞皆老街惠豐中心外有20至30人,其中4至5人從行人路將一袋袋黑色膠袋放置在行人過路線,阻礙車輛,C亦見首被告有份將一袋黑色膠袋放馬路。

警員C隨即追截,期間他聽到首被告多次向前方人群大叫:「有警察呀!快啲走!」。最後首被告遭警員C制服,首被告頭部受傷由義務急救員治理。

另外偵緝警署警長49232則見次被告將兩袋黑色垃圾袋放在亞皆老街行人過路線,他上前大叫:「警察,咪郁!」,次被告即轉身逃跑,最後被制服。

首被告被帶上警車後 第三被告等跑在警車後方

當首被告被帶上警車時,第三被告及其他穿黑衣人士跑在警車後方,警員A見第三被告持磚掟向警車,其後警員A在馬路上制服第三被告。現場有逾百人士向警員叫囂及喝倒采。警員B隨即在附近劃起封鎖線。

警員B見有戴口罩的示威人士包圍警方封鎖線並叫囂,突然有示威者從不同方向朝警方封鎖線投擲磚頭及水樽。警員B見第四被告向他投擲物件,即感到左腿前方被物件擊中,並感痛楚。警員B欲上前制止,惟第四被告轉身離去,經追截後第四被告終被制服。警員B翌日前往明愛醫院求診,雖然他左腿上沒有發現瘀傷、發紅、傷口或觸痛,但何裕傑醫生的診斷結果是「左腿受傷」。

第三被告劉育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控方讀出案情,當首被告被帶上警車後,車上的警員A見第三被告拿着磚頭追跑在警車後3米,並將磚頭擲向警車的車身,造成10厘米長的凹痕及花痕。最終警員A下車追截被告,期間被告反抗,警員需使用警棍及押解手腕鎖將他控制。警誡下被告稱:「對唔住,我做錯啦,但我無嘢講」。他還柙至審訊完結後始判刑。

控罪指,被告王嘉麟和劉俊樂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一帶參與非法集結;而劉育承則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和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涉破壞一輛警車和抗拒警長X;鄧如良則被控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和襲擊警長Y。

案件明(3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 3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