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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控方指吳政亨擔當關鍵角色 發起「三投三不投」、助設計安排初選

【初選47人案】控方指吳政亨擔當關鍵角色 發起「三投三不投」、助設計安排初選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下午讀出開案陳詞附件,列出各被告言行,其中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的吳政亨,控方指他是戴耀廷支持者,不但宣傳初選目標,亦在策劃、組織和推動串謀計劃上擔當關鍵角色。其涉案行為包括自資在《蘋果日報》頭版賣廣告,宣傳具約束力的初選;並透過提倡舉辦初選論壇、製作簡報向戴耀廷提議不同的初選機制、響應香港民研派出觀察員監察初選,協助設計及安排舉行初選。

庭上播放吳政亨製作的宣傳片段時,吳與馮達浚隨音樂節奏擺動身體,鄒家成忍不住發笑。播放其自拍片段時,何桂藍、馮達浚、黃之鋒等望向吳,吳做出聳肩動作。現時已剃去鬍子的吳又應鄒家成要求除下口罩,向旁聽席展示其樣貌,鄒並摸一摸其下巴。

吳政亨被指為「初選組織者」

被指稱為「初選組織者」的5人中,只有吳政亨不認罪受審。控方指稱,吳是戴耀廷的支持者,曾協助戴於2016年發起的「雷動計劃」,並在案發時期以「李伯盧」名義行事,不僅宣傳戴耀廷和區諾軒提出的目標,亦在策劃、組織和推動串謀計劃上擔當關鍵角色,包括發起及宣傳「三投三不投」、提倡舉辦初選論壇,及協助策劃和安排初選。

控方: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 目標協調候選人爭35+

控方指,為回應戴耀廷和區諾軒有關初選的倡議,吳政亨於2020年3月19日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呼籲選民不要投票給三類人士:不支持舉辦初選、不參與初選及拒絕遵守初選結果的人,以確保候選人遵守協議。吳並於4月9日在《獨媒》撰文〈親共派都叫停初選,民主派有無初選空間?〉,解釋「三投三不投」作為獨立民間運動幫助初選,是為了減少宣傳開支及避免招致選舉經費。

控方指,吳提出聯署目標,即以設計良好的初選協調候選人,以爭取立會議席35+。吳於其「李伯盧」Facebook 專頁宣傳聯署,亦管理聯署專頁,曾形容戴「從佔中、雷動、風雲、初選,為香港,一直挑最難的路而行」,感激戴為其聯署「加持」,「我們會繼續努力,凝聚民間力量,全力支持戴教授,爭取議會過半,35+!」吳又設立 YouTube 頻道宣傳,當中有影片指責不願遵守初選結果的政黨,包括街工,又重申其聯署能令候選人遵守初選結果。

控方指,吳於5月曾在《獨媒》、《立場新聞》等,發布一系列支持戴耀廷主張及批評拒絕遵守協議者的文章,吳亦於2020年7月3日自資在《蘋果日報》頭版賣廣告,宣傳其聯署及初選,又向公眾人物發信尋求對初選及其聯署的支持。

控方:吳提倡舉辦初選論壇 顯示協助安排初選

控方又指,吳透過提倡舉辦初選論壇,協助安排初選。控方指稱,為響應戴耀廷3月在〈齊上齊落 目標35+〉一文就舉辦選舉論壇的提議,吳政亨於4月撰文〈點解要初選?臨選前退選唔好咩?(二)〉,當中稱:「初選競選時間至少需要有五至六個禮拜,曝光方面需要各友好媒體努力配合,初選辯論亦可在友好電視台或在網上直播。」控方指,其後在區諾軒的協調下,一系列的選舉論壇於2020年6月25日至7月4日期間舉行。

曾製作簡報提議不同機制 控方:吳政亨協助設計及安排初選

控方續指,吳政亨協助策劃及安排初選。控方指,於尚未對外公佈舉辦初選的階段,戴耀廷、區諾軒和趙家賢曾與不同人士開會作宣傳,而吳曾於2020年3月製作詳盡的宣傳簡報,提議不同的初選機制。而吳的電腦亦儲存了2020年6月題為「採訪邀請」的文件,提及吳「其實遠於推動聯署前,已開始推動初選工作。佢有份同戴(耀廷)設計初選計劃」,又指聯署運動是令初選能成功的「骨幹」,亦是提供初選「約束力」的支架,並指經過聯署後有選區由「無約束力」變成半約束力,顯示吳協助宣傳具約束力的初選,「聯署已有實際影響力。」

此外,其 YouTube 頻道發布一段影片「三投三不投全力協助初選投票」,宣傳初選票站地圖和資訊,又稱響應香港民意研究所的「觀察員運動」,派出多名義工擔任「觀察員」監察初選,包括他自己。控方指,吳透過全力支持觀察員運動,協助初選舉行。

控方:初選結束後 吳政亨繼續宣傳

控方指,初選投票結束後,吳政亨繼續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平台,宣傳「三投三不投」,包括在 YouTube 發布影片稱「多謝戴耀廷同區諾軒兩人牽頭,令到今次初選成事」,又承認已透過戴向所有候選人發出「三投三不投」的聲明,指不同意無約束力的初選。

吳又發文〈N以內係正選,N以外係後備,就係咁簡單〉,呼籲所有候選人遵守初選結果,並發布影片總結「三投三不投」如何促進初選進行。

鄭達鴻被指向歐洲議會游說設「救生艇」、稱35+是光復法治最好方法

此外,控方亦讀出時任區議員、公民黨黨員鄭達鴻所涉行為,指公民黨於2020年3月召開記者會,黨魁楊岳橋承諾會無差別否決政府法案,其後所有成員均簽署「墨落無悔」,公民黨並在初選前夕發文稱《國安法》不會阻擋港人對抗極權的決心,籲公眾投票。

控方指鄭明知《國安法》將實施,仍於初選論壇稱爭取「35+」可「由制度根本改革」,亦是「光復法治」最好方法;又強調否決財政預算案可對抗「極權」,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他又指在《國安法》陰霾下,一直代表公民黨向歐洲議會游說設立「救生艇計劃」,讓年青人有機會刪除案底。另外,開案陳詞誤稱東區區議員的鄭為「南區區議員」,惟控方並無更正。

案件明天續審,控方將繼續讀出開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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