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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圍檢測站縱火 運輸工認罪 還柙至6.12判刑

去年大圍檢測站縱火 運輸工認罪 還柙至6.12判刑

【獨媒報導】27歲運輸工去年2月於大圍新翠邨足球場,將一架正著火的垃圾車推進檢測站內,並噴射止汗劑助燃,最終被職員制服。他今(2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其代表律師求情時交代被告的身世,他自小與母親相依為命,疫情期間失業,加上母親在醫院離世,使他對政府的防疫政策不滿,惟講不出實際原因。法官謝沈智慧聽畢求情後,先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考慮是否適宜判處醫院令,並押後至6月12日判刑。

辯方求情:疫情下失業、母親離世

被告潘海鳴(現28歲,運輸工人)自提堂起還柙至今逾15個月。他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被告身世可憐,一出世便被患精神病的父親拋棄,而母親患有精神分裂症,沒有能力照顧他,故他自小出入不同院舍,直至中三畢業。惟回家居住後,母親經常在半夜時份向他說話,使他無法休息,影響學習,因此他沒有升讀中四,轉而投身社會工作,曾任職廚房學徒和運輸工人。

辯方指被告與母親的生活一直相安無事,直至2020年8月,被告突然有一日覺得好痛苦,想了結生命,於是一次過服用超過30粒藥企圖自殺,朋友發現後報警求助,最終獲送院治理。

2021年間,由於疫情對物流業造成很大打擊,被告失去工作,須申領綜援渡日。另一方面,母親所居住的東方護老院要求院友打針,惟母親不願意打針,並屢次拒絕。被告維護母親的意願,有次與職員爭執期間出手襲擊2名職員,因而被判緩刑3年。當時法庭替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顯示他患有抑鬱症,其後覆診繼而確診思覺失調。

母親其後轉往大埔醫院留院,疫情期間醫院探訪安排更加嚴謹,但被告依然經常探望母親。2021年8月,被告如常在日間探望母親,豈料晚間便獲醫院告知母親已離世,未能見她最後一面。被告為此感到震驚和痛苦,認為事件與政府的防疫政策有關,「但講唔出原因。」

法官指被告拒絕打針、燒檢測站 問如何控制疫情

法官謝沈智慧聽畢被告身世後,質疑母親離世與疫情是否相關,又質疑不只疫情因素使被告失業,影響他工作的還有社會事件。法官亦指被告的 Facebook 帳戶以「光時」來作頭像圖片。辯方則強調被告乃親身經歷了好痛苦的事情,才會作出犯案行為,現已坦白認罪。

法官指,檢測站內有職員、老人家,旁邊亦有院舍,若真的發生火警,他們均需走避;尤其是新芳樓地下的匡智會有傷健人士,若果要走避是不容易的事。

法官又指,被告對防疫政策不滿,拒絕打針,又放火燒檢測站,「咁佢認為點樣控制個疫情?」辯方則坦言,若就此方面深入向被告提問,他亦答不出,亦承認被告一時被情緒掌控了理智,其行為毫無意義。

法官聽畢求情後,認為被告數年前嘗試服藥輕生,以及2021年襲擊院舍職員事件,均可能與被告患思覺失調有關,故此先替他索取2份精神科報告,以考慮是否適合判處醫院令。判刑押後至6月12日,其間被告繼續還柙。

案情指被告以噴霧增加火勢 被制服時大叫「香港人反抗」

案情指,當日下午4時45分,大圍新翠邨新芳樓外足球場採樣站的2名職員,目睹被告將一個戶外大型垃圾桶從出口推向採樣亭方向,二人上前查問被告,惟不獲理會。該垃圾桶內有垃圾燃燒,冒出白煙,傳出燒焦氣味。被告其後用一支止汗噴霧劑噴向火種約5秒,火勢變得猛烈,更走到分流站大叫:「走啊,你哋走啊!」,揮手示意其他人離開。

被告返回採樣亭後面,再次用噴霧劑噴向火種,令火勢變得猛烈,並把垃圾桶推向採樣亭方向,職員嘗試阻止但不果,該垃圾桶被推倒在地上,著火的垃圾散落一地,採樣亭後面的一幅帳篷被燒毀。當時該採樣亭有一名職員正為一名女士和一名小童採樣,職員感到驚慌,於是把二人帶離該採樣亭。

駐場經理和3名採樣站職員合力制服被告,被告掙扎反抗並大叫:「香港人反抗!」職員將火救熄及報警處理。被告被拘捕後,經搜身被發現左右褲袋各有一個打火機。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只表示對政府防疫措施不滿。

事件中無人受傷,但其中一個採樣亭受損壞,另外垃圾桶有燒毀痕跡,桶蓋被燒溶,合共價值1,210元。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2月12日在大圍新翠邨新芳樓外地下足球場的2019冠狀病毒流動採樣站,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一個垃圾桶及一副檢測站帳篷,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案件編號:DCCC57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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