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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常委梁錦威陳多偉高院申保釋遭拒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常委梁錦威陳多偉高院申保釋遭拒

【獨媒報導】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陳多偉等5人被指拒絕向警方提交團體資料,遭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他們皆否認控罪,押後至下月作審前覆核,惟遭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批出擔保,還柙至今20日。其中葵青區議員梁錦威和陳多偉今(29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考慮陳詞後,拒絕批出擔保,兩人須繼續還柙。杜官稍後會頒佈書面理由。

散庭後,梁錦威步入囚室前,一邊揮手,一邊向在場親友道:「唔洗擔心我!多謝大家!」

申請人梁錦威和陳多偉由大律師石書銘代表。律政司一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和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

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員)和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與鄒幸彤(36歲,大律師)、鄧岳君(53歲,無業)和徐漢光(72歲,退休)皆否認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

控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第3(3)(b)條,於本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上述《國安法》條例,送達通知,但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