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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逐戴黃口罩人士離庭、稱記者是「暴動一部份」 法官練錦鴻收投訴被裁不成立

涉逐戴黃口罩人士離庭、稱記者是「暴動一部份」 法官練錦鴻收投訴被裁不成立

(獨媒報導)區院法官練錦鴻去年初審理2019年九龍灣淘大商場非法集結案時, 要求戴着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人士更換口罩,否則須離開法庭,又形容現場記者是「暴動的一部份」,因此被投訴。司法機構昨日(20日)公布調查結果,裁定兩項投訴均不成立。由三位高院法官組成的專責小組指,法庭不應被用作表達政治訴求,而練官已透過書記提供替代口罩,不換口罩者可到毗鄰法庭繼續旁聽;小組又認為練官只是為影片提供解說,非故意針對傳媒。

逐戴黃口罩律師及旁聽人士離庭 專責小組:法庭不應被用作表達政治訴求

練官在審理上述案件時,要求3名佩戴黃色口罩的人須更換口罩,包括一名辯方律師及旁聽人士,律師其後換上白色口罩重返法庭。練官被投訴有關指示缺乏理據。

司法機構昨日公布調查結果,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寶琴、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慶偉及陳嘉信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經了解後,認為投訴不成立。小組指出,練官闡釋要求更換口罩的理由,指法庭不應被用作表達政治訴求,三名人士所佩戴的黃色口罩均印有政治口號;而練官已透過書記提供替代口罩,不換口罩者亦可到毗鄰法庭繼續旁聽,認為指示恰當,且充分保障法庭使用者權利。

審案時形容記者是「暴動的一部份」 專責小組:僅為影片提供解說

練官審理同一案件時,在觀看呈堂片段期間,形容案發身穿「黃背心」的現場人士,即記者是「暴動的一部份」,言論其後亦被投訴是不合理和偏頗。專責小組認為,練官僅為影片重點提供口述記錄及解說,不是一般觀察,亦非故意針對傳媒而單獨作出言論,故認為投訴不成立。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考慮小組報告及諮詢委員會建議後,裁定投訴不成立,惟提醒練官,若在庭上提出任何不在席及無申訴機會人士有嚴重過錯,應務必審慎。